B03地块 B04地块 B05地块 C01地块 D01地块 全区 1.03 1.20 1.30 0.81 0.70 8.42 4.10 4.80 5.86 3.48 3.36 33.47 5.80 5.91 5.60 3.43 2.96 39.04 0.70 0.81 1.05 1.00 1.10 0.86 22.40 20.30 23.00 23.60 23.60 21.57 45 40 40 40 35 42 3.95 4.00 4.50 4.30 4.80 4.00
12.竖向规划
研发区规划范围内整个场地南北向中间沟谷地带倾斜,针对松山湖的的规划总体目标及空间特征体现,规划中通过对现状场地的实地考察对生态景观价值较高的用地予以保留,在道路竖向的规划确定上结合现状的地形特点进行统一安排。
竖向规划的原则:保证研发区市政排水的合理性即雨水就近排放,土方工程的经济性,场地利用的空间景观性,强调建筑与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
规划道路控制点标高主要依据现状道路控制标高及规划范围具体地形的变化情况确定, 区内主要道路(科技路、集成路)走向均沿山谷底下,为场地最低处,考虑场排水等多方面因素,规划科技路与集成路交叉口标高从现状的30.86米,控制为36.00米,其他控制点标高均与现状变化不大。
依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得,工业用地适宜坡度为大于0.2%,小于10%,所以本次竖向规划对场地控制点确定依据是能保证场地坡度小于10%及场地整体的景观要求,使场地满足基本的使用要求,同时控制整体景观效果。场地最高高程控制在43.0M,最低高程在新竹路中部为27.0M;规划建议沟谷景观水体整治谷底高程控制在22.0M,水面控制在25.5M。详见竖向规划图。(坐标体系采用珠区坐标体系,高程为国家85高程基准)
同时,由于对场地未来的使用情况没具体明确,规划建议规划区的场地初平不宜整体完成,适分期进行,以免造成场地平整后的水土流失现象。
13.市政工程规划
13.1给水工程规划 13.1.1规划依据
1.《某地级市科技产业园市政工程专项规则》—给水工程规划。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2.6)
13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1997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1998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13.1.2供水概况
根据《某地级市科技产业园市政工程专项规则》,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内用水将由东莞市中部供水工程及中西部供水工程统一解决,并由东北及西南部两个方向供清水至产业园,园内不设水厂。东北部供水水源取自东莞中部供水工程,其最大日供水量为22.4m3/d,供水压力为3.00公斤。西南部供水水源取自东莞中西部供水工程,其最大日供水量为9.6m3/d,供水压力为4.70公斤。研发区用水将由东莞市中部供水工程及中西部供水工程统一解决。
现状给水管有:红棉路两侧DN500给水管,沁园路DN600给水管。研发区供水由上述给水管引入。
13.1.3用水量预测
用水量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用水标准参照附近城市标准,并考虑本区的特点确定。用水量计算详见下表:
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一
地块名称 A01地块 B01地块 B02地块 B03地块 B04地块 B05地块 C01地块 D01地块 未预见用水量 合计
同时采用不同用地性质用水指标进行复核,用水标准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并考虑本区的特点确定。用水量计算详见下表:
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二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用水标准(立方米/公顷) 用水量 (立方米/日) 建筑面积 (公顷) 2.74 6.23 2.90 4.10 4.80 5.86 3.48 3.36 33.47 用水量标准(立方米/公顷.日)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上述之和的15% 用水量 (立方米/日) 356 810 377 533 624 762 452 437 653 5004 14
研发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合计 39.04 0.35 8.15 11.61 59.15 120 30 20 20 4685 11 163 232 5091 综合上述两种计算,研发区最高日用水量取5050立方米/日,平均日用水量为3885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1.3。
本规划区总人口为1.5万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1条,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1次,一次灭火消防水量取15L/S。
13.1.4供水水质、水压
供水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室外给水管网采用低压供水方式,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服务水头28m的要求,当市政给水管网水压不能满足生活、消防要求时,各小区及公建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设生活、消防水池及加压设备。
13.1.5供水管网
区内给水管网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给水管管径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确定,时变化系数为1.4,并分别按最大转输时、消防时及最不利管段发生事故时三种情况进行校核。
区内给水管规划由红棉路两侧DN500给水管、沁园路DN600给水管引入,沿规划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布置。区内给水管网环形布置,以保证供水安全性。为方便施工及减少破路,原则上道路宽度大于40米双侧布管。给水管沿线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
区内给水管敷设在人行道下时,覆土厚度不小于0.60米,在车行道下时,覆土厚度不小于0.70米。
给水管网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给水管管材:建议采用球墨铸铁管或PE给水管。
13.1.6 主要工程数量表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1 2
名 称 DN300给水管 DN200给水管 单位 m m 数 量 925 1249 备 注 13.2雨水工程规划 13.2.1规划依据
1.《某地级市科技产业园市政工程专项规则》—给水工程规划。
15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2.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05 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3.2.2规划原则
区内雨水工程与防洪工程总体协调,全面规划,并结合实际分期实施。
雨水采取就近排放的原则,尽快将雨水排入附近水体或城市雨水管,有利于减小管道埋深及管径。 雨水管道坡度在满足规范要求下,尽量与道路纵向坡度一致。
13.2.3雨水量计算
主要设计参数
东莞市没有暴雨强度公式,规划采用与东莞市距离较近、降雨特点相似的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即:
q=[2424.17×(1+0.533LgP)] / (t+11.0)0.668
设计重现期(P)一般取1年,重要地区及低洼地区采用2-3年,地面积水时间取10-20分钟。 雨水管设计流量按下式计算: Q=qψF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S.ha)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a)
平均径流系数一般取0.70,旧城区取0.80,集中绿地取0.15。
13.2.4雨水管网
1)雨水管道布置
本着就近和顺畅的排水原则,沿规划道路设置雨水管(渠),管道布置按照《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要求,道路路幅宽度大于或等于50米时,采用双侧布置;50米以下时采用单侧布置。管道布置应该综合其他专业管线统一考虑,优先布置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雨水管敷设在人行道下时,覆土厚度不小于0.60米,在车行道下时,覆土厚度不小于0.70米。雨水管网布置详见《雨水工程规划图》。
2)管材、接口及管道基础处理
管道材质:管径小于DN800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排水管,管径大于DN800采用钢筋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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