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措施消除污染。
9.2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
(1)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的综合部主任兼任负责人,负责 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2)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中应结合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组织全体职工和辅助学习环境保护法,加强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对环保重要性的认识,把搞好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自觉行为。
(3)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箱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
(4)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5)产生较大噪音的施工工序,避免在午休和晚间等休息时进行。
(6)搞好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焚烧油毡和废弃的滤油杂质等,把空气中的扬尘和污染气体减少到最低程度。
(7)采取处理措施防止泥浆水流入农田。
(8)提倡文明施工,不乱丢施工废料废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应设立施工环境保护条款,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 9.3文明施工的目标、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9.3.1文明施工目标
(1)施工现场:按章作业,按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合理布置。
(2)设备、机具及材料堆放场所:设备机具整洁,材料分类摆放,标识清晰齐全;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必须按有关条令要求存放,并有人专人管理,登记。
(3)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融洽与当地乡镇、村、地方政府机关及周边群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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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见下图:
各施工队长 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 项目部安监员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 9.3.3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1)确定文明施工目标,举办“双文明达标”活动。建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的,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编制详细的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
(2)项目经理、各施工队长、施工组长三级领导将“文明施工”作为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将文明施工管理与班组建设管理结合在一起进行,共同提高文明施工,实现创一流文明工地。
(3)在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中都必须制定文明施工要求及措施。
(4)物资材料按计划入场,所有物资要堆放整齐合理,标志明确、有序,场地排水流畅。
(5)施工人员服装整洁,语言文明,禁止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严禁酗酒,开展有利丰富健康文化生活。
(6)施工机械、工器具的管理责任到人,专人专库保管,加强维护,严禁个人私用,反对野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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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材料仓库摆放整齐、干净,放置好防火用具。
(8)工地设置维护电工,保证施工和生活用电,需要临时用电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由维护电工接线,其他人不得随意乱拉电源。
(9)计划用料,做到工完料尽,各班组每日施工结束后要清理施工现场,各安全员负责检查。
(10)必须按验收规范和有效的作业指导文件施工,杜绝任意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工程进度按计划运行。
(11)设备包装物应及时收回,堆放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
(12)施工资料统一由综合部信息管理员保管,使用时应履行借阅手续,并要爱护资料,施工结束后统一收回。
(13)施工记录要及时、准确、整齐、标准。
(14)做好工地保卫工作,设立专职保卫,轮流值班,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宽松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5)与建设、设计、运行、监理单位进行交流经验,协调好各单位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搞好与当地群众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9.4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按公司编制的《送变电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9.4.1管理部门人员及施工人员
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党员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起模范带头作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落实文明施工工作。施工队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施工,劳逸结合。严禁赌博、嫖娼、滋事斗殴等不良现象存在。 9.4.2管理办法
人员分工明确,生产秩序有条不紊;按章作业,不野蛮施工;施工人员着装整洁,材料工机具摆放有序。
施工装卸材料、机具及设备,严禁野蛮装卸,严禁乱堆乱放,确保施工现场整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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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交通畅通无阻。
严格把好设备材料的运输、检查、存放及安装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或混入杂物等问题。
十、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
10.1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传递
项目经理部负责向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公司计划部门报送年度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季度、月度工程形象进度计划。
(1)根据建设单位、公司计划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编制具体实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公司计划部门。
(2)根据建设单位、公司计划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和横道图,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
(3)负责工程开、竣工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工程开工后,每月按规定时间向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公司等有关部门,报送月工程进度及形象进度、施工计划、安全报表及工程存在问题。
(4)每月30日前完成编写工程简报、安全简报,报送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工程形象进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等统计报表、资金使用分析报表、安全报表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出。
(5)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电力公司的规定,向建设单位和所在省(市)统计局、建委、省电力公司报送各种基建统计报表。 10.2信息管理 10.2.1信息管理目标
(1)信息管理目标总体原则
信息来源准确可靠,全面反映施工动态管理,传递反馈迅速、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有效地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工程施工管理质量。
(2)信息管理目标具体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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