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二)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三)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五)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六)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本题中,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解除保全措施,使得乙公司有机会变卖汽车、转移货款,
致判决无法执行,属于上引法条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中的第1种情形,即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形。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根据上引法条,我们可以看出非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仅包括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三种情形,国家对除此之外的都不赔偿。法院对该法定赔偿范围无权进行调解。因此,本题中,受理赔偿诉讼的法院无权调解某区法院的错话是否属国家赔偿范围问题,C选项错误,
不应选。
关于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申请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先经依法确认。”可见,甲公司应当先申请确认某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因此,D选项正确,为应选项。 [难度系数]
3、李某租用一商店经营服装。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驾驶警车追捕时,为躲闪其他车辆,不慎将李某服装厅的橱窗及模特衣物撞坏。事后,公安分局与李某协商赔偿不成,李某请求
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二第89题)
A、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李某曾与其协商赔偿
B、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该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使职权,应按行政补偿解决 C、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使职权,应按行政补偿解决 D、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 [答案]_______
[考点]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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