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等方面的变化。
1.1.4 企业管理和业务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详见调查方法指引 1.3)
查看企业关于公司内部管理和业务部门设置、职责划分和管理分
工的文件;检查其设置是否全面、合理,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存在
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1.1.5 企业各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调查方法指
引 1.3)
取得对企业经营有重大作用的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
司(包括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工商登记表、营业执照、公司 章程、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等,检查各子、分公司的设立是否符
合《公司法》的要求,企业的股权是否得到确定(不存在纠纷)。 另外审查各分、子公司、参股公司间关联交易的性质(分类)、 内容、公允性、合理性、决策批准情况及实际执行情况,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关联关系是否密切、行业相关性如何、 关联投资效果、关联企业经营情况对项目风险的影响程度,侧重 分析关联交易中关联内部资金流转,虚增的非对外产生的实际现 金流的情况和资产情况。
第二节 企业重要事项调查
1.2.1 调查企业是否披露有关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详见 调查方法指引 4.1)
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调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包括查阅当地信 用网、工商网、法院系统网站等了解客户的诉讼、纠纷、处罚或 其他不良记录,以及查阅是否有其他负面消息和新闻。同时留意 企业的审计报告是否对相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披露,
是否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或损失。
1.2.2 企业有关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企业声誉、生产经营、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的影响(详见调查
方法指引 4.1)
1.2.3 调查企业重大合同及其内容(详见调查方法指引 4.2)
重大合同是指单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年销售 10%以上或对其生
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包 括:重要的联营、合约、收购、兼并合同;征用土地合同;大额 贷款或拆借合同;重大融资租赁合同;长期原材料、零配件供应 合同;重大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等,上述合同包括公司子公
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1.2.4
调查企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事项(详见调查方法指引 7.2 及
本章 1.4.3 条)
取得有权部门批准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及与之相对应的项
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查阅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 评价报告等,对照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表,检查相关数据和表述是 否正确;对于已进行建设的项目,查阅项目实施有关的设备购买 合同、施工合同等,现场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对于项目投资有其 他资金来源的,取得其他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如银行承诺函、
贷款合同、财政贴息贷款批准文件等)。
1.2.5 调查企业资产抵押、质押和担保情况(详见调查方法指引
4.3)
查阅公司正在履行的所有贷款合同及贷款卡记录,检查是否存 在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贷款的情况,并取得相关文件和资 料;对重要不动产或动产可在房产交易中心、工商局等部门查询
资产状态。
1.2.6
调查企业财务保险、责任保险等事项(详见调查方法指引
4.4)
对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如受火灾或自然灾害影响机率较大 的企业,要调查其投保的范围和状态。查看保险合同、保险单证等 相关资料,核实相关单证,确认所有保险费和其他与保险金有关
的应付款项已按时付清。
第三节 企业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1.3.1 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详见调查方法指引 5.1、5.2)
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收集并查阅权威机构的行业统计资料和 研究报告(通过行业协会、专业网站、专题报告等渠道), 分析所
处行业(包括细分行业)国内、外的发展历程、现状与发展前景, 调查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
产品特性、技术替代、消费趋向、购买力与国际市场冲击等因素,
指出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3.2 企业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所处地位及竞争力(详见调查方 法指引 6.1、6.2、6.3)
包括调查企业的经营是否合法、有效;企业主要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情况;企业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情况;企业是否拥有主营业 务的核心技术;企业是否拥有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和进一步开发 的能力;企业的业务发展计划及预测是否切实可行。 1.3.3 企业是否依法纳税(详见调查方法指引 6.4)
核查企业的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明、纳税登记表及税收转 帐专用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涉及到大额进出口的,还要核查进 出口货物发票、海关报关单、商检局的价值鉴定报告、结汇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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