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程施工质量规范
施工过程中都应遵照质量规范进行操作,附:工程施工质量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规范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在图像监控系统工程的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树立大华品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包括工程施工中的电缆敷设,光缆敷设,支架制作和立杆基础,摄像机安装,云台、解码器安装,报警探测器安装,灯光、联动设备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避雷器安装,监控柜和控制设备安装,供电和接地,线缆编号和图示等十二项内容,适用于所有图像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第三条 具体标准 3.1电缆敷设
3.1.1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1电缆的敷设应尽量避免电缆的接续;敷设中间的电缆接续应采用焊接,并做好绝缘防水措施。绝缘防水措施可用内层为绝缘胶布,中间层为防水胶布,外层再加绝缘胶布的方式。
3.1.1.2 严禁电缆接头裸露在外,与设备的接续头宜放在设备附件内,无法放在设备附件内时,应采用金属软管或线槽等。
3.1.1.3 室外设备连接电缆应从设备的下部进线,并留出滴水余兜。与设备的连接电缆宜留有适当的余量。
3.1.1.4 普通电缆在墙壁、电缆沟、井道、天花板上、地板下等的敷设时需穿管防护,桥架内根据桥架的实际情况考虑。
3.1.1.5 敷设线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适度。
3.1.2 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3.1.2.1 电缆垂直排列或倾斜坡度超过45度时的每一个支架上; 3.1.2.2 电缆水平排列或倾斜坡度不超过45度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1.2.3 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3.1.3 电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从沟道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从沟道引出地面时,转弯处需用金属弯头或金属软管密封,室外引出地面用金属镀锌管保护,高度不宜小于2.5m。
3.1.4 在墙壁上敷设电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4.1普通电缆须穿管敷设,室外在2.5m以下宜采用金属管,室外2.5m以上可采用PVC管,室内墙面可采用PVC管槽。卡子的间距在水平路径上宜为0.8m;在垂直路径上宜为1m。
3.1.4.2敷设线路应呈水平和垂直两种路径,室外应考虑防水问题,保证雨水不能流入管内。室内走线一般在墙角和离天花板顶端墙上,走位要简洁明快。
3.1.4.3线槽盖板的拼接缝隙要平整,转弯呈直角,顶端封口。 3.1.4.4 严禁线缆裸露,用三通当作弯头等现象。
3.1.4.5 室外管材若需要变径时,需要使用变径接头,并用生料带或胶水等进行可靠密封。
3.1.5 在金属箱体内敷设电缆时,应有固定线缆的措施,可用自攻螺丝、金属线扣,玻璃胶等固定。
3.1.6 架设架空电缆时,宜将电缆吊线固定在电杆上,再用电缆挂钩把电缆卡挂在吊线上;挂钩的间距宜为0.5~0.6m。根据气候条件,每一杆档应留出余兜。
3.1.7 敷设管道电缆和电缆线穿管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7.1线缆穿管前应检查保护管是否畅通,防止穿管时损伤导线。 3.1.7.2 进入管孔的电缆应保持平直,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防鼠等处理措施。
3.1.7.3 敷设了线缆的管材不得裸露在地表面上,管材需要埋入地下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用PVC管,最低要求不得少于30CM。通过交通要道时,必须穿钢管保护。
3.1.8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在引出地面时,均应采用钢管保护。钢管伸出地面不宜小于2.5m。
3.1.9 电缆敷设上杆子时,走位要合理平直,与避雷针要绝缘隔离。上部和底部各用一个金属抱箍固定,中间抱箍均匀,间隔在2m以内。
3.2.0直埋电缆通过交通要道时,应穿钢管保护。电缆应采用具有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