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施工技术行为,提供建筑钢结构制作的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工艺规程。
2、本规程使用一般钢结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钢结构的制作工程。 3、钢结构的制作必须依据本工艺规程、施工图及有关施工规范进行,如需修改,必须取得客服部的书面同意。
4、制作所用的量具、仪器和仪表必须经计量部门鉴定合格,并控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所有从事钢结构钢结构制作的各类管理人员及电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都必须持有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从事管理和操作。 1.2工程施工关键技术
1)钢柱、梁的对接焊缝及角钢的对接焊缝; 2)构件的几何尺寸; 3)构件的涂装; 1.3编制依据
1.3.1编制依据的工程文件
1)鞍钢集团矿山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 2)钢结构验收规范; 50205-2005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21/900.7-2005 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6)施工有异议的地方可查询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技术、验收的标准、规范如下:
《碳素结构钢》GB/T 700-88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88
《碳钢焊条》GB/T 5117-95 《低合金焊条》GB/T5118-95 《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1994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GB/T14958-1994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95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85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T 12470-90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 247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 222-84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75-82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GB6397-86 《技术弯曲试验方法》GB 232-8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28-1231 《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199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82-91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5777-96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 《埋弧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 986-88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199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 《建筑防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8923-88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24-95
2.1 工程总体目标
第二章 施工部署及施工准备
为圆满完成本工程的制造安装任务,并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2.1.1质量目标
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一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2.1.2工期目标
于2014年3月31日进入现场安装。
2.2工程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章 钢结构加工制作
3.1工厂加工制作要领及质量控制
3.1.1 放样及质量控制
本工程所有构件的放样全部采用计算机数放, 以保证构件精度。 (1)放样前,放样人员必须施工图和工艺要求,核对构件及构件相互联接的几何尺寸和连接有否不当。如发现施工图有遗漏或错误,以及其它原因需要修改施工图时,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签具的设计变更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2)放样均以计算机进行放样,以保证所有尺寸的绝对精确。
(3)放样工作完成后,对所放大样和样杆样板(或下料图)进行自检,无误后报专职检验人员检验。
3.5.2划线(号料)及质量控制
(1)号料前应先确认材质和熟悉工艺要求,然后根据排版图、下料加工单、配料卡和零件草图进行号料。
(2)号料的母材必须平直无损伤及其它缺陷,否则应先矫正或剔除。 (3)划线公差要求:
项目 基准线、孔距位置 零件外形尺寸 允许偏差 ≤0.5mm ≤0.5mm (4)划线后应标明基准线、中心线和检验控制点。作记号时不得使用凿子一类的工具,少量的样冲标记其深度应不大于0.5mm,钢板上不应留下任何永久性的划线痕迹。
(5)划线号料后应按本公司的规定做好材质标记的移植工作。 (6)划线(号料)的质量控制:
A、号料前,号料人员应熟悉下料图所注的各种符号及标记等要求,核对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当供料或有关部门来作出材料配割(排料)计划时,号料人员应编制材料切割计划,合理排料,节约钢材。
B、号料时,针对本工程的使用材料特点,复核所使用材料的规格,检查材料外观质量,制订测量表格加以记录。凡发现材料规格不符合要求或材质外观不符要求者,须及时报质管、技术部门处理;遇有材料弯曲或不平值超差影响号料质量者,须经矫正后号料,对于超标的材料退回生产厂家。
C、根据锯、割等不同切割要求和刨、铣加工的零件,预放不同的切割及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
d、因原材料长度或宽度不足需焊接拼接时,必须在拼接上注出相互拼接编号和焊接坡口形状。如拼接件有孔眼,应待拼接件焊接、矫正后制孔。
e、下料完成,检查所下零件的规格、数量等是否有误,并做下料记录。 3.5.3 切割及质量控制
(1)切割前应清楚母材表面的油污、铁锈和潮气;切割后气割表面应光滑无裂纹,熔渣和气溅物应除去, 剪切边应打磨。
(2)气割的检验公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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