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委书记雒凤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的几点体会
近年来,靖边县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我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几点体会。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在于“抓一把手”。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只有党政“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才能真正把主体职责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巩固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近年来,靖边县通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下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一把手”述廉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填写《“五个一”纪实手册》等方式,全面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跟踪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有效推进了责任制的落实。另外,还出台了《靖边县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实施细则》,
不断规范对“一把手” 的监督管理,确保“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根本在于“解决问题”。对一个地方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有坚持抓早抓小,实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才能有效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只有将领导干部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从政情况“晒一晒”,才能让领导干部真正“红红脸”、“出出汗”。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听民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及改进措施,确保思想根源剖析深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级党委、纪委要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公开述廉、公开廉政承诺等方式,引导领导干部认真查摆整改责任制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警示教育。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保障在于“监督问责”。监督检查是有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重要手段。各级党委 、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到应有的警醒、震慑和惩戒作用。近年来,靖边县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方面不断强化措施,狠抓执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在监督检查方面,每年由县责任制办牵头,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县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要求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针对干部作风、政风行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多次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期的督查。特别对近几年来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治理进行了全方位的督查,保证了专项治理的成效。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方面,出台了《靖边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奖励办法》,每年12月下旬,采取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抽查下属单位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年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束后,由责任
制办对考核结果统一进行汇总,进行等级评定,将评定结果记入廉政档案,对班子主要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单位进行“一票否决”,对党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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