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芯目前由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中芯国际经营管理。但双方已经于10月底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中芯国际2011年11月将会对武汉新芯增资10亿美元,开发区管委会增资至5亿美元,双方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在中芯国际正式入主武汉新芯前,如何确保其给与武汉新芯与其他境内全资子公司相同的待遇和支持?我们认为,可以通过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或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落实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中应明确由中芯国际负责武汉新芯的经营管理,并对武汉新芯的经营业绩作出具体约定,如果中芯国际未能达到预期业绩目标,则要对其作出惩罚措施,例如:扣减管理费、支付违约金、降低其持股比例等。
六、 结论
对于中芯国际未来的融资方案,按融资主体进行分类可以划分为:现有的境内主体、境外主体、未来成立后的投资性公司。上述融资方案的要点如下:
1、外币资金池可以作为境内重组完成前的权宜之计。
2、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为他们提供大范围的境内融资模式。 3、建立财务公司,可以获得更大的财务自由。
4、红筹股回归与在国内国际版上市取决于中国最高层的政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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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A股分拆上市取决于有新的独立于现有业务的业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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