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 生效日期: 复审期至: 题目: 文件编号: 原材料预处理作业指导书 页码:1/2 部门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起草: 日期: 质量部审核: 日期: 分发部门:质量部、技术部、生产部 1. 目的
本指导书规定了产品成型工艺生产中原材料预处理岗位作业规程,确保本岗位的生产符合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范围
成型产品原材料预处理岗位。 3. 职责
3.1. 岗位操作人员:对本文件实施负责; 3.2. 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岗位指导与管理; 3.3. 质量部QA人员:负责监督本文件的执行。 4. 定义
无
5. 内容及程序 5.1. 操作前检查
5.1.1. 确认鼓风干燥箱是否处于正常和安全状态、所用工具是否齐全、干燥箱周围有无杂物及上次操作遗留物、干燥箱内外是否清洁、现场有无现行批生产记录。
5.1.2. 确认本次操作涉及的原料均已准备到位且均具有合格证,确认现场岗位操作人员均已经过本次生产产品的相关培训,操作人员着装符合要求,并已佩戴符合本岗位操作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5.2. 操作流程
5.2.1. 检查确认可操作后,将已称重待干燥的原料平铺放入不锈钢容器内。
5.2.2. 打开干燥箱,拉出干燥托架,将盛有原料的容器放入烘箱内托架上,将托架平稳推至干燥箱的中间位置,关闭箱门。
5.2.3. 开启电源开关,指针控温仪显示室温数字,此时绿灯亮。
5.2.4. 旋转温度选择旋钮,设定所需的工作温度(55℃~65℃),开启电源开关、加热开关和鼓风开关。 5.2.5. 待箱内温度达到设定值时(控温仪红灯亮),记录时间。按照原料的质量,干燥时间为12小时。
技术文件 生效日期: 复审期至:
题目: 文件编号: 原材料预处理作业指导书 页码:2/2 5.2.6. 干燥结束后,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关掉温控开关和电源,待温度降至室温即可开启箱门,取出托架。
5.2.7. 将容器加盖转移至温度在车间内指定地点,进行下一步处理,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2.8. 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箱内温度变化情况,一旦温度控制失灵,应立即停机检查。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聚左旋乳酸可吸收骨科内固定器批生产记录-原材料预处理 BPR-C-001 7. 附录
无 8. 版本历史
版本号 00
生效日期 修订描述 1. 新建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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