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2015年福建省医院评价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19 15:13:30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3、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全院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专家对引进大型设备的适宜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结论供决策参考。 3)组织对设备安装、设备维护和维修管理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开展对大型医用设备上岗技术人员资质进行监督。 5)开展对强检设备的定期检测情况进行监督。 6)审议设备科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效益分析。

7)对设备运行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8)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设备科和保障部每月应将各部门、各科室设备使用情况向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4、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常务机构,负责医院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5、设备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年应召开2次会议。

6、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十三、 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为加强我院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2、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质量管理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中心、临床等部门(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护理督导员等人员组成;分管医疗质量的副院长担任主任,医务部、护理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病案室专人担任秘书。

3、病案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院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开展病案管理教育,增强病案管理意识,强化病案书写规范,提高病案书写质量; 3)制定病案书写质量要求和检查标准,规范医用文书格式,统一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 4)组织病案管理和病案质量检查、评价和考核工作; 5)提高病案的开发、利用率,为教学、科研服务;

6)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关于病案开放、借阅、复印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7)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关于维护患者隐私、加强病案保密工作执行情况; 8)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病案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4、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每月应对本职责范围内的病案质量进行检查,情况向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5、医务部、护理部为病案管理委员会常务机构,信息科为协办机构,质量管理办公室为协调机构,共同负责病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6、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但每年不少于2次。

7、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十四、 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为加强我院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成立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 2、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保障部、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部门的主任(科长)及工会等人员组成;院长担任主任,分管院长、保障部主任担任委员会副主任,预防保健科主任担任秘书。

3、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制定和部署本院的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标准和检查办法,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考核鉴定以及效果评价。 4)动员全体职工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和创建卫生城市的活动。 5)接受上级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的检查指导。 6)以及爱国卫生的其它相关工作。

4、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应与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共同落实各项相关工作。

5、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常务机构设在保障部,负责协调和履行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 6、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研究爱国卫生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7、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十五、 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为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计划生育管理,成立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 2、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副院长,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预防保健科、工会、妇产科、儿科等部门(科室)的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担任常务副主任,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担任秘书。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负责本院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3)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4)监督各部门、各科室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及计划生育相关工作执行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协同医务部加强对本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计划生育相关技术进行监管,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相关技术质量。

6)接受辖区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以及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检查指导。 7)以及计划生育管理的其它相关工作。

3、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常务机构设在预防保健科,负责计划生育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计划生育建档、核查、审批、宣传、教育以及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4、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1次。

5、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十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为加强我院治安综合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保障部、信息中心等部门(科室)的主任(科长)及工会等人员组成;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院长、分管院长担任副主任。

3、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相关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

2)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等工作,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消灭安全隐患,为医疗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

3)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

4)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各种安全保卫和消防演练,提高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和消灭发案率。

5)以及社会治安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责成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对发生的相关事件组织调查、讨论,并提出处理建议。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常务机构设在党委办公室,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十七、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协调各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党委书记、党委委员、院领导,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

3、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 2)制定我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3)组织我院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协调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5)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 6)表彰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

7)对涉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违规违纪事例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8)接受各级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检查。

9)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

4、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设在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事务。

5、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每年至少2次。

6、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党委或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各类紧急预案

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

1 总 则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各科室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厦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院长总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院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医院职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015年福建省医院评价行政管理工作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46c3i6x1f79gaia48841_6.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