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复习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教育立法
教育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教育法规的活动。 2.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主体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行使权利的承担义务,从而使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3.教育行政执法
教育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实施教育法规的活动。教育行政执法概念的要点是:(1)执法主体的特定性;(2)执法职权和程序的法定性;(3)活动结果:对一定对象的法定教育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
4.学校事故
学校事故在此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其在时间和空间上有特定的范围(在学校上学期间或学校所组织的活动中)。 5.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及其法律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6.教育法律现象
教育法律现象是教育法规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存在形态及其与教育活动的联系,它是社会现象的特殊表现形式,由教育法规的产生、适用而引起。 7.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8.教育法制
我国的教育法制,是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联系的,按照依法治理原则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方式,来管理规范各种教育活动的法律制度及其运行。 9.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由行为人的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
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10.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教育法规的调整对象。
(1)教育法规以教育关系为调整对象。教育关系是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活动主体之间结成的关系。
(2)直接教育活动与直接教育关系及其特点 (3)间接教育活动和间接教育关系及其特点 2.简述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关系。
(1)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之间存在共性,也有区别;
(2)教育法规和教育道德相互联系:一方面两者相互交叉并可以实现相互转化;另一方面两者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相互作用。表现在道德价值判断对制定教育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法律是道德价值判断实现的保证;教育法律规范和教育道德规范在调整教育关系,规范有关教育行为过程中有互补作用。
3.简述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其特点。
(1)教育权利是教育法规赋予人们所享有的有关教育的权益,它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的愿
望选择作为或不作为某种教育行为;教育义务是教育法规要求人们应履行的有关教育的责任,它规范人们必须作为或者不得作为某种教育行为。
(2)教育权利和义务主体同一性的特点及其产生基础。 4.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1)依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可以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两大类。
(2)依据主体之间关系的类型可以区分为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3)根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职能可以区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按照国家的法律强制运行机制(制裁手段)又可区分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教育民事法律关系和教育刑事法律关系。
5.写出我国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及其生效日期。 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1月1日);教师法(1994年1月1日);教育法(1995年9月1日);职业教育法(1996年9月1日);高等教育法(1999年1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9月1日)。
6.简述建立教育法学的意义。
(1)建立教育法学是加强教育立法和健全教育法制的需要 (2)建立教育法学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3)建立教育法学是提高教育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培养和造就一代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需要
(4)建立教育法学是普及教育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形成遵守教育法规的自觉性,促进教育法规实施的重要途径 7.简述教育法规的本质特点。
(1)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阶级性,这是教育法规最根本的本质特征。
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的教育法规,其所体现的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利益的共同教育意志。 (2).教育法规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全社会性质。 8.构建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在立法技术上有哪些要求?
(1)教育法律规范表现形式配套:不同层次的教育规范性文件形成自上而下的实施体系。 (2)教育法规内容全面:教育法律规范所涉及的教育活动及其行为要全面;不同类型的教育法律规范要全面。
(3)教育法律规范的要素完整:教育法律规范内部的逻辑结构要完整。 9.简述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且损害必须是学生在学校或者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2)学校的违法行为;(3)学校行为须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学校主观上须有过错。 10.简述教育行政执法的特征。
(1)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国家意志性的活动;(2)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法律性的活动;(3)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活动;(4)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单方权威性的活动;(5)教育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特征;(6)教育行政执法具有主体多元性特征。
三、案例分析
1.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教育民事法律关系和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2.法律事实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学校运动会组织人员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应承担受伤学生的医疗费用,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行政责任。
3.此类事件的预防措施:(1)提高教育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3)运动场地的具体安全措施。
4.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因学生未产生医疗费用)
5.法律事实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师用针扎学生手指的行为,是侵犯学生身体的行为,由于未造成严重损坏后果,主要承担行政责任。
6.以及此类事件的预防措施: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培养。
四、论述题
1、(一)加快教育立法步伐,制定明确而系统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 (1)构建完善教育法规体系的立法技术考虑 (2)加快教育立法步伐
(二)普及教育法律意识,提高人们执行和遵守教育法规的自觉性 (1)教育法律意识的含义及其意义 (2)普及教育法律意识的途径
(三)明确教育法规的执法机构及其权力,对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制裁 (要求500字)
2、(1)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保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协调教育内外关系 (4)保障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 要求: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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