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文件和图样发放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文件和图样发放的程序、日常管理和定期审验。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华越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艺文件和图样的管理。
2 文件和图样发放程序 2.1 填写发放单
工艺文件或图样设计、审批完成后,设计人员确定文件或图样使用部门,填写《工艺文件和图样发放单》,室主任签字后连同原件或图纸一并送交资料员。 2.2 复制和发放
资料员按照发放单的要求,将文件和图样复制足够的份数,在其上盖“受控”章或“非受控”章及“生产准备用”章或“生产用”章。将原件存档,其余分发给使用部门。使用部门收到文件或图样后,在资料员带回存档的一份发放单上签字。如果是换发文件或图样,则将旧文件或旧图样收回,并在其上签作废时间、经办人,盖“作废”章。 3 日常保管
3.1 使用部门要有专人妥善保管文件和图样,不得涂改,避免损坏和丢失;
由于模糊不清或破损而无法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换发新图申请,工艺技术部 资料员确认,工艺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可换发新文件和
图样,同时收回旧文件和图样并销毁。
因遗失需要领用新文件或图样时,使用部门必须提出报告,写明丢失原因,经工 艺技术部经理批准后,方能补发。
3.2 存档的文件和图样,按《工艺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3.3 受控文件或图样不得擅自复制或借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如在本公司使用需要复制,须经工艺技术部经理批准;
3.4 “生产准备用”文件和图样,在生产(工艺)调试完成后,批量生产前要收回,换发正式生产用文件和图样。收回的文件和图样按规定做作废处理。 4 定期查验 4.1 查验周期
工艺文件或图样使用一段时间后,要进行一次检查、审验。由工艺技术部组织实施。查验周期为一至三年。 4.2 查验内容
(1) 有无涂改、模糊、破损和遗失; (2) 是否与现生产有不适应之处; (3) 是否需要改进和提高。
查验完后,在查验过的文件或图样的封面上注明查验时间,盖上“已查验”章。
工艺员按工艺设计变更程序进行补充和改进。对由于模糊不清、破损严重而无法继续使用的,要换发新的文件和图样,旧文件和旧图样收回并销毁。有遗失的,按本标准“3.1”节的规定给与补发。
5 文件和图样的更改
文件和图样的变更按《工艺文件更改办法》执行。 6 文件和图样的作废和销毁
无论什么原因,需要作废的文件和图样,都必须由工艺技术部统一办理作废手续,需要销毁的,也必须由工艺技术部统一销毁。具体规定见《工艺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7 工艺文件和图样发放单的填写
7.1 “启用日期”栏:填写文件和图样更改的日期;
7.2 “页/套”栏;发给使用部门的文件或图样的页数和套数; 7.3 “记录事项”栏:在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记录的事项; 7.4 其他栏目按栏目内的文字指示填写。 8 发放流程
9工艺文件和图样发放单见工艺管理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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