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反光护栏、防毒面具、荧光背心、口笛、信号灯及其充电用具、手电筒及其充电用具、强力探照灯及其充电用具、无线电台、红闪灯及其充电用具、手提广播及其充电用具、臂章、调度命令等放在行车备品柜的下层(非透明部分),行车许可证放在行车值班员就近随手可拿的地方。文件盒可以放在行车备品柜的上层(应具备可直视条件,比如使用玻璃门)。防毒面具分散放在在车控室、会议室、更衣室、站务室、站长室等房间。
(4)行车备品柜摆放在车控室,位置以不影响整个车控室美观为准。
(5) 行车备品柜要有统一标识,柜子左门内则上方贴上备品目录表,标明备品名称、数量和负责人,柜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6) 钩锁器、手摇把、信号旗、下轨梯、拾物钳等放在站台监控亭。
(7)车控室开放式电源柜上摆放打印机、复印机和无线电台充电用具(固定),禁止摆放其它物品,但其它设备充电时也需在开放式电源柜上充电时,应摆放整齐,充完电后立即收起放回备品柜。
2.行车备品的使用
(1)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带电备品(如红闪灯)按照其使用说明提示进行使用。 (3)使用过程中,要珍惜爱护,不得随意乱扔,不得损坏。 3.行车备品的维护保养
(1) 所有行车备品都需要注意日常维护保养。
(2)铁器备品防止生锈,发现生锈现象应立即打磨,加油保养。 (3)带电备品应经常保持有电,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
(4)不常用的备品,车站应定期盘查清点,防止发霉、生锈、损坏等情况。 4.行车备品的交接
(1)每班交接班时应进行行车备品的交接,检查数量与性能及摆放状态。 (2)具体交接手续应按《备品、钥匙交接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施工作业安全
施工安全与行车安全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关系。施工安全良好,施工质量高,使得行车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符合技术要求,能减少运营中设备故障率,有利于保障行车安全。反之,行车安全好,运行秩序好,能按时收车、出车,施工中运输组织有序,又能给施工创造良好条件,使得施工质量得到保证。
为提高维修、施工的效率,保证设备维修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因此,有必要制定有效施工组织管理规章。
一、 正常施工作业原则
原则上不准对影响行车、影响客车进出厂的有关设备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对处于进路锁闭状态的联锁设备,严禁进行检修作业。正在检修中的设备需要使用时,须经检修人员同意。进入正线、辅助线及影响正线行车的施工须经行调同意;进入车场内线路及影响车场行车的施工须经车场调度员同意。
二、 抢修作业的要求
(一)运营时间内进入区间或站内线路进行抢修作业时:
1. 抢修负责人必须携带通讯工具并在进入区间或站内线路前与行调进行通话测试。 2. 进入区间前,在得到行调批准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 3. 施工负责人或由施工负责人指派的维修人员按规定放置红闪灯进行防护。 4. 行调把列车扣停在后方站(相对于运行方向)。
(二)运营时间内须登乘客车进入区间巡查或抢修设备时:
1. 搭乘客车到区间巡查或抢修设备时,须得到行调的命令。
2. 巡查或抢修人员在相应的站台头端墙等候,按行调指定的车次上车(行调通知相关列车司机和车站)。司机进入该区间时,应改用ATP列车人工驾驶模式驾驶。
3. 进入司机室的巡查或抢修人员,不得影响司机的工作,并以2人为限。如果超过2人时,其余人员到客室乘车。
4. 须下车进入区间的抢修人员应登乘司机室,通知司机在故障点前停车,从司机室侧门下车进入轨道,尽快进入区间安全地带后,用手信号灯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表示已到安全地点),通知司机继续运行。
5. 未经行调同意,区间抢修作业人员及抢修设备严禁侵入行车限界。
6. 须从区间搭乘载客列车返回车站时,抢修人员须联系行调,告知上车地点的具体位置(里程),由行调安排有关列车司机改用ATP列车人工驾驶模式前往该地点。抢修人员使用手信号红色灯光给停车信号,指示司机停车,列车停妥后方可打开驾驶室车门让抢修人员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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