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19年度环保目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落实铁腕治污措施,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任务书。
一、考核对象 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由县政府公布。 三、考核奖罚
(一)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单项计分不得超过原分值,未完成任务则按比例扣分,扣到零分为止。对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及减排任务完成不足80%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奖罚。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被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的单位年度不得评先树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年度不得评优且一年内不得提拨使用。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县政府将
予以表彰;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其他形式的问责。 四、考核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清涧县2019年度县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清涧县2019年度县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序号 部门 单位 考核任务 工业园1、工业园区在启用前绿化率必须达到30%。(20分) 1 区管委2、工业园区在启用前必须建成配套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40分) 会 3、入驻企业必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40分) 1、负责组织清涧县治污降尘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实施,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二级优良天数任务。(15分) 2、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行的环境监管。(10分) 3、加强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减排任务。(15分) 4、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10分) 5、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10分) 6、加强核与辐射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10分) 7、加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分) 8、协调相关单位全面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任务。(20分)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20) 2、严格项目准入,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20) 3、加快推进乡镇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按期完成重点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任务。(20分) 4、支持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快农村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开展清洁能源利用试点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完成2019年度消减煤炭消费总量。(20分) 5、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投入。(20分) 2 县环 保局 县发 3 改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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