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县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评审材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等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继续实行预申报制度。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及人员结构等情况,按核定的岗位数额研究拟定各系列申报人员数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再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事业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其中,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不再推荐申报。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推荐,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情况表》,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申报推荐人选。
(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公示推荐意见及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5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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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在《一览表》的“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中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中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单位在该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九)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按照岗位设置数额确定推荐名单,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并分企业、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分别填写《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审核表》,连同电子版和评审材料一同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室。
二、呈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评审表》原件1份(申报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人员需提交《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申报高校、党校教师人员需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2、《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份(原件),初级一式1份(原件)。 注:(1)《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属存档材料,手工填写; (2)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3份,初级一式8份,A3纸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申报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人员需提交《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申报高校、党校教师人员需提交《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
注: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三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4、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和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业务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专业工作简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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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种类,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及聘任情况等;学习经历:毕业院校、时间,学历及所学专业,继续教育方面的进修培训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的情况等;能力与业绩:任现职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产生的效果等;获奖情况:属于集体奖的要写明自己所起的作用等。
《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以来的聘书(原件)。 7、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三年内(包括2009年度及以后)办理的《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附件1)原件。
8、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达到有效使用标准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附件3,三年内有效)原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附件4,当年有效)原件。
注: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办理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时应填写《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9、《“六公开”监督卡》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情况表》(附件6)各1份。
10、《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卫生系列须提交《滨州市继续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系列须提交《滨州市非公有制企业知识更新培训合格证》)原件;
11、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12、在管理岗位(科级副职以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申报评审时需提供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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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3、城镇中小学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证明材料。城市医务人员须呈报《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14、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1份,初级一式2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人)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本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15、申报人员的最后一次调资表1份(原件);
16、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须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证明。
17、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按规定参加相应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并考核合格,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最后一次调资表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原件;
18、外地调入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填写《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任职资格审批表》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同时报送原呈报表、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表)、资格证书、毕业证等原件。
19、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呈报部门、申报系列、拟晋升职务、报送材料数量及单位性质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专家评价推荐和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人选情况,并排出名次,经书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推荐材料,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连同书面公示材料一并装入个人申报材料袋中作为评审依据上报。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标准写法:本单位已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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