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生产运行管理制度批准: 整理编写: 编号:ZD-B-19 审核:
晋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管理,保障安全、均衡、稳定供水,提高社会服务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供水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生产运行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根据公司年度供水生产计划指标,结合各供水厂实际,制定月生产计划。
(二)按供水计划对生产实施组织、监督,采取有效调度指令,保证产供均衡,安全供水。
(三)负责编制年度城市供水管网规划,制定供水管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
(四)制定年、月生产设备(施)检查、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并对检修情况做好监督检查。
(五)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监测系统设备。 (六)提供供水热线服务。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八)每月定期组织生产部门召开生产例会。
(九)按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编制上报有关生产管理方面的
各种报表。
(十)按时完成生产系统工作目标、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生产调度管理 第一节 调度管理
第三条 供水系统调度采用一级调度,生产调度中心设在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四条 调度方式:
(一)生产调度中心对各供水厂供水水压、水量、水位实施监测,根据城市用水需求、供水厂清水池水位、城市测压点压力,向各供水厂下达调度指令,合理调节供水量,并做好调度记录。各供水厂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操作本厂水源井、加压泵机组的开、停,操作完毕及时向调度汇报机泵开停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生产调度中心对城市管网实施服务压力监测、记录,根据测压点压力变化向管网管理部下达管网阀门调整调度指令,并做好调度记录。管网管理部按照调度指令做好阀门调整和管网检查,操作完毕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调度指令:
调度指令下达一般采用电话通知。调度员发布指令时,双方要互通姓名、时间,内容要记清;发布指令后,对方必须重复指令内容,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操作完毕立即报告调度中心。
第六条 调度要求:
(一)充分发挥各供水厂供水设备能力,以保证有计划地供水。 (二)保证供水厂安全运行,连续生产。
(三)保证水量、水质、水压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
(四)合理调配机组,使机泵在最经济的方式下运行,实现节能降耗。
第七条 供水厂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度员要及时安排降压供水。 (一)水源井、干线、加压泵房供电设备的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 (二)输配水管网故障或检修; (三)供电专线线路故障或检修; (四)清水池水位低,水源补水能力不足。 第八条 管网故障处理程序
生产管理部调度中心发现或接到管网故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属DN100mm(含DN100mm)以上输配水、主干管网的故障,须及时通知管网管理部;属DN100mm以下管网或用户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故障,须及时通知市场发展部。同时调度中心及时调整供水,尽量缩短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
管网管理部和市场发展部按照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进行止水维修。
第九条 生产调度填写的表报记录包括: (一)生产调度原始记录簿; (二)调度记录簿; (三)生产综合日报。
第二节 停水管理
第十条 生产系统要保障供水设施运行正常,在未有申请安装、检修、改造管网时,不得停水。
第十一条 计划停水:如因供电线路检修、改造;管网安装、检修、
改造;供水厂设施改造或供电部门对供水专线计划停电等造成的停水时,生产管理部及时汇报分管领导,通知相关部门,并提前24小时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做出公告,大客户由市场发展部通知。
第十二条 突发性停水: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如爆管、供电专线突然停电或内部线路故障等引起的停水,无法提前告知客户的,生产管理部在组织抢修的同时,通过上述途径告知客户,并尽量缩短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
第十三条 停水程序:由施工部门填写停水申请,注明停水理由、停水范围、停水时间等事项,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长时间、大面积停水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故及灾害造成停水,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管道抢修、检修完毕,抢修人员汇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通知调度后由调度实施送水指令。
第三节 热线管理
第十六条 生产管理部设有热线服务专线。热线受理范围包括: (一)客户在用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答、接转; (二)城建服务热线转接的问题接转; (三)对受理问题的回访。 第十七条 工作要求
(一)热线员应熟悉公司有关业务流程,按照热线服务规范和流程,及时办理城建服务热线业务和客户来电。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首问负责制,对客户报漏、报修的来
电,根据分管范围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处理完毕做好反馈。
(三)认真做好来电和处理情况记录。
第四节 监测系统管理
第十八条 设备管理员负责监测系统管理、维护、检修,中控室设备由调度员监视、使用和日常维护。
第十九条 设备管理员每月对监测系统站点设备巡查一次,检查仪表执行端、稳压端、解调器、通话器、天线、信号线等是否正常,每年10月份对所有仪表进行一次基本性能检查和基本误差核对,并进行防冻工作。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各站点设备台帐、卡片,检修记录。 第二十一条 调度员对已设的站点参数,随时监测,每小时记录,要依据监测系统城市监测站点参数和供水厂运行状态,及时调整各供水厂水源井、加压站机组和调节出厂水压力。
第二十二条 调度员发现监测系统运行故障,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检查处理,保证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节 生产例会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生产例会,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及生产系统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四条 会议内容
(一)生产管理部通报生产计划、安全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安排下月生产计划、设备(施)检修计划;
(二)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通报本部门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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