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
一、学科简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二级学科,它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主要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并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成为高等学校、研究部门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宣传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原则上为3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年限原则上为4年,但无论全日制还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保留学籍时间不超过6年。
学分要求:有法学或哲学硕士学位者最低学分16分,无法学或哲学硕士学位者最低学分20分。
四、研究方向
1. 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发展 2.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 3.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4.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五、课程设置
必修课名称
04672004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思潮 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 04682007 外语
04671001学术报告与讲座
1
选修课名称
04673028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 04676108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论
04673104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 04673105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 04673106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与规律 046761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若干问题研究 补修课名称:
04676109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0467611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 04676111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04676112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题
2
六、学位论文要求
1.入学后(开题前和答辩前)要集中进行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开题或答辩。 2.全日制博士生在入学后一年半开题(在职攻读两年),开题报告要反映论文的创造性,并有覆盖50篇以上文章的文献综述(其中外文文献不低于30篇),在开题前还必须在学科认定的相关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开题内容相关的文章,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得开题,可将开题时间延期半年。
3.博士生在入学后两年或两年半内未能开题,根据课程学习情况,发给博士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终止培养。
4.博士生答辩前至少需发表3篇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重点刊物上。
5.博士生未能按规定学制时间进行答辩或未能通过答辩,可延期半年进行答辩或进行再答辩,仍未进行答辩或答辩仍未通过者,可发给研究生课程结业证明,终止培养。
七、博士论文量化标准
1.重点认定刊物
在CSSCI检索的国内中文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均视为重点刊物文章;
2.普通认定刊物
CSSCI检索的国内中文学术期刊之外的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均视为普通刊物文章;
说明:
1.发表的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北大学;
2.凡博士生发表文章达到量化标准的,只是有资格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能否参加答辩必须获得导师的同意。
3.在国外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或相关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外文文章,刊物级别由本学科导师组认定;
4.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不论其发表在何种刊物上,均视为重点刊物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文汇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视为重点刊物文章;
5.对于博士研究生完成由导师负责的科研项目,且获得省部级(含省会所在地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科技进步奖且有个人获奖证书,相当于发表1篇重点刊物论文。
6.凡未经认定的刊物,其级别由导师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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