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公司企业标准
室内燃气管道及用气工程设计与安装
Q/BC J02-2006
xxxx年xxx月
1 范围
1.0.1 为规范室内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便于公司统一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0.01MPa 的室内燃气管道工程(小区引入管至用户燃气器具)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2 引用标准
2.0.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2.0.2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2.0.3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 2.0.4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
2.0.5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GB/T9711.1-1997 2.0.6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1998
3 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3.1 设计与施工
3.1.1 引入管 由室外低压管网引出至进户阀门止的一段管为引入管。 (1) 燃气引入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管公称直径不小于15mm;
2.引入管坡度应大于1%,坡内室外低压管网,严禁倒坡;
3.引入管室外埋设深度宜保持在地面0.60m以下,但不得小于0.3m。
4.引入管穿越墙基础时,要预留200mm×300mm的孔,采用的钢套管直径应大于入户管两号,伸出墙基内外各50mm,套管内填充油麻,并用沥青浇灌严密;穿过有可能发生沉降的建筑基础时(如高层建筑),应考虑建筑物沉降的影响,并采取措施,宜采取柔性接头。 5.引入管埋地部分应采用壁厚≥3.50mm的无缝钢管。距建筑物外墙一米以内的地下燃气管及套管内的燃气管,不准有接口,弯管的加工方法为冷加工;超过25层以上建筑的燃气管道应采用厚壁钢管。
(2) 引入管的敷设方式 一般分为地上引入法及地下引入法两种。
1.地上引入法:燃气管穿过外地面沿外墙敷设到一定高度,然后穿建筑物外墙进入室内。室外引入管上端设置带丝堵的三通作为清扫口及切断气源用。地上引入的室外引入管应加角钢托架。引入管高度在1.2米以下,安装固定后,可拆去角钢托架。
2.地下引入法:室外燃气管道从地下穿过房屋基础和首层厨房的地面直接引入室内。应与上下水管平行,其距离一般为500mm,不小于300mm。引入管进入室内后宜靠主墙竖管,与墙角距离应不小于100mm,与封面宜保持25mm净距。
引入管竖起后,宜于室内地面上1500mm处安装一个总阀门。公共建筑用户的引入管应尽量直接引到安装煤气表或燃气设备的房屋内。
(3) 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厕所、密闭地下室、易燃易爆品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及风道等地方。 引入管应设在厨房或走廊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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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入管阀门宜设置在室内。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设置阀门。阀门应选择快速式切断阀。 3.1.2 室内燃气管
(1)室内燃气管不准穿越下列场所:
1.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当燃气水平管道穿过卧室、浴室、卫生间或地下室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置在套管中。燃气管道的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卫生 间中;
2.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地方; 3.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当一定要穿越时,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4.机要室和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5. 使用其它燃料的厨房。
(2)室内燃气管一般采用镀锌钢管;大于50mm时,一般采用无缝钢管;25层以上建筑的燃气管应采用厚壁钢管。
(3)室内燃气管道应明设。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必须便于安装和检修。暗设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设的立管,可设在墙上的管槽或管道井中。暗设的水平管,可设在非燃材料构成的吊平顶内或管沟中。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孔;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沙。
3.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起敷设在管道井、管沟或设备层中,此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可能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敷设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它管沟交叉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钢套管中。 5.敷设燃气管道的设备层和管道井应通风良好。每层的管道井应设与楼板耐火极限相同的防火隔断层,并应有进出方便的检修门。
6.燃气管道的防腐应涂以黄色的防腐识别漆。
(4)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钢套管中。
穿越楼板,套管应高出毛地面50mm(光地面20—30mm),下部与楼板底平,套管内要填塞油麻,套管与楼板之间应卡牢,并用100#水泥砂浆抹严,不得有漏水和松动现象。 穿墙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大两号(高层建筑宜加大),套管与燃气管之间填以沥青油麻,两端以水泥砂浆抹平。
(5)室内燃气水平管道安装高度的要求: 1.在楼梯间内宜不低于2.20m。
2.在厨房间内宜不低于1.80m。
3.管道及附件到顶板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厨房房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6)室内燃气管安装时要横平竖直,管内不准有异物。横管坡度不宜大于千分之一,立管必须垂直于地面,如因特殊情况亦应在±20内。主立管的最低处应有排水装置(如丝堵)。横管的坡度方向如下:
1.表前管应坡向立管(燃气入口),表后管应坡向灶具。 2.小口径管应坡向大口径管。
(7)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重支撑和消除燃气附加压力的措施,加分段阀门或加调压器。 (8)室内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管径<25mm(1”)时,为30mm;管径在25-50mm(1’’-2’’)时,为50mm;管径>50mm(2’’)时,为70mm或根据管径确定。
(9)燃气管道的固定,可采用钩钉、托架、吊架和管夹等。每楼层的立管至少设一个固定件,距地面1.6m。灶前下垂管上至少设一个固定件,灶前下垂管上有球阀时,宜设两个固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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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管两端除应设托钩外,管径≤25mm(1’’)时,每2m增设一个固定件;管径为32—100mm(1/4’’-4’’)时,一般每3m增设一个固定件;管道弯头附近和长度超过1m的接灶头水平管上增高一个固定件。
(10)室内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净距,见表
表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mm)
序号 管道和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1 电气 设备 暗装或放在管中的绝缘电线(注2)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导电部分 配电盘或配电箱(注3) 2 相邻管道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 平行敷设 250 50(从所作的槽或管的边缘算起) 1000 300 应保证燃气管道和相邻管道 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交叉敷设 100 (注1) 100 1000 不允许 20 1
注:1.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套管的两端应各伸了燃气管道100mm以上。除上述要求外,球阀、管接头严禁安装在电器插座和开关的正下方。
2.禁止在装有电缆的沟道内敷设燃气道。
3.配电盘或配电箱包括电表、保险盒。电开关、插头与燃气管道,水平净距为150mm。 (11)室内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的最小净距规定:
1.与上、下水、暖气管道水平净距100mm,交叉间距10mm。
2.与水池边200mm。 (12)燃气管道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直径的3.50倍,弯曲后的管径在任何部们都不能小于原来管径的90%,尽量减少弯头,以减少阻力和漏气可能性。
(13)管径≥70mm(2/2’’)或使用压力超过5kPa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焊接的一般要求如下: 1.一般采用对接接头,开v型坡口,坡口角度一般为700±50,钝边一般为1—2mm,间隙为1.00—2.00mm。
2.焊缝宽度、高度均匀,不能有表面气孔、夹渣及未焊透、烧穿、咬边、裂纹、根部收缩等缺陷,焊后应将焊渣清理干净。 3.法兰盘的焊接应采用电焊。
(14)管径≤50mm(2’’)的室内燃气管道一般采用丝扣连接,密封方法一律采用聚四氟乙烯胶带。丝扣连接时丝头本身应光滑,不得有乱丝、断丝和毛刺。上好管件后外露2—3扣。 螺纹长度见表。 螺纹长度表(mm) 管子公称直径DN 丝扣长度a’ 拧入长度a’ 螺距 15 15 9.50 1.814 20 17 11.50 25 19 14 32 22 15 2.309 40 23 16 50 26 18 1
管道、管件无明显齿痕,齿痕深度不大于0.5mm。 (15)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鈩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1m以上,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吹洗放散管时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 当建筑物位于防雷区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6)燃气燃烧设备与燃气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硬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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