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学 /幼 儿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教 育 心 理 学
考试大纲及复习知识要点
第一部分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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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课程教学及复习要求的层次:
[识记]:是指学员通过学习能知道名词、概念、原理的基本内容,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包括必要的记忆,即能回答“是什么”。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较为全面的领会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能把握有关概念和原理的区别和联系,即能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
[简单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单一的教育心理学原理分析教育教学中的一般问题,能回答“怎么办”和“如何做”。
[综合应用]:在“领会”和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综合运用多项教育心理学原理分析教育教学中的较复杂的问题,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见解、方案,即能回答“怎么办”和“如何做”。 二、本课程学习教材:
《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合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 三、本课程命题的要求:
1.本课程的命题,应根据大纲的规定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要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30%,综合应用占20%。 3.试卷的难易程度合理。不同难度试题的比例,一般为:易占 - 2 -
20%,较易占40%,较难占25%,难占15%。注意:试题的难易和能力层次要求不是同一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
4.本课程试卷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 四、本课程重点内容结构
1.重点内容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章。 2.不考内容
十一章第二节、十四章、十五章第一节。
第二部分 各 章 的 知 识 要 点
第一章 教育心理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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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心理学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 识记:
1.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是研究教育情境中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
2.教育心理学旨在探讨学生学习的心理规律,以及根据这些规律创设有效地教学情境,从而促进学生学习。 ? 领会:
1.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内容 (1)学习与教学的要素 A.学生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要素,任何教学都必须通过学生起作用。学生这一要素主要从两方面影响学与教的过程。第一是群体差异;第二是个体差异。
B.教师
教师这一要素主要涉及敬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教学风格等基本的心理特性,也是教育心理学研究的内容之一。 C.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学与教的过程中有意传递的主要信息部分,一般表现为教学大纲、教材和课程。
D.教学媒体
教学媒体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教学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师生之间传递信息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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