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罚款处理。这起案件,我们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了针对性报道,对纳入市场监管的食品种类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使用进行宣传解释,既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正确引导消费,又警示了伪造冒用证书的违法行为者。这一案件办理的成功之处在于,在查处这一不需发证而蓄意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取消费者信赖的案件中,并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通过宣传政策、从轻处理达到教育的目的;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生产企业、消费者,依法生产、正确消费,为我们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经验平台。
四、加强消费者法制观念教育。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强维权意识;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向全民宣传食品安全法、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识假辨假、自觉维权的能力;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和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食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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