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
全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
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2006—2018年)
农 业 部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操纵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9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59号),加快实施六部委《关于印发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357号)规定的农业血防任务和目标,以及《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确定的农业部门职责,有打算、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新时期农业血防工作,特制定《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2006—2018年)》。
一、规划背景
血吸虫病是严峻危害人民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碍经济社会进展的人畜共患传染病。该病具有地点性和自然疫源性的流行病学特点,有40余种哺乳动物能够感染血吸虫,成为血吸虫病发生的要紧传染源。从我国血吸虫病发生看,发病要紧缘故是家畜在有螺地带放牧形成疫源地,农民通过水田耕种、从疫源地引水或捕鱼等活动导致接触疫水反复感染。血吸虫病在我国危害二千多年,至今没有被完全根治。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血防工作。为操纵和消灭血吸虫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通过半个多世纪努力,我国血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东、广西、上海、浙江、福建5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差不多消灭血吸虫病。目前,我国血吸虫病要紧流行于以湖区为主的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5省份和以山区丘岒为主的四川、云南2省份。截止2005年底,在这7个血吸虫病疫区省中,共有323个流行县(市、区),钉螺面积37亿平方米(500万亩),其中有150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63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操纵标准,还有110个县(市、区)仍处于未操纵流行状态。
血吸虫病直截了当危害的要紧对象是农民,家畜是血吸虫病要紧传染源,是造成血吸虫病流行的重要载体。因此,实施农业血防,操纵家畜传染源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农业血防是指围绕农业生产,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和动物传染源操纵措施,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预防和操纵血吸虫病。“十五”期间,农业部坚持“围绕农业抓血防,送走瘟神奔小康”血防思路,对部分重疫区村,实施综合治理,并做到治病与治穷相结合,开创了我国农业血防工作新局面,防治成效显著。通过治理的重疫区村家畜感染率、阳性钉螺感染率、村民感染等明显下降,有效操纵了疫情,受到疫区人民欢迎。在农业血防综合治理项目示范和辐射作用下,大量社会资金投入血防工程,7个疫区省共完成水改旱、水旱轮作271.14万亩,低洼有螺地带挖鱼池97.59 万亩,种草21.95万亩,圈养家畜596.42万头,调整养殖结构进展水禽
2104.97万羽,建设沼气62.6万户,以机代牛26.6万头。同时,抓住动物传染源操纵那个难点,贯彻在减少放牧基础上进行查治的防治策略,疫区放牧耕牛大幅度下降。完成家畜查病380.55万头,治疗和扩大预防性投药217.49万头,病牛数量从“十五”初10万头下降到目前的5万多头,下降50%。
近几年来,由于生物、自然和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阻碍,我国血吸虫病疫情在部分地区显现回升,一些疫区疫情显现反弹,急性血吸虫病人也不断增加。据统计,全国仍有80多万血吸虫病病人,钉螺面积37.8亿平方米,受威逼家畜1000多万头(其中放牧耕牛150万头,病牛5万头),受威逼人口约6000万,差不多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和传播操纵标准的县(市、区)中有38个县(市、区),显现疫情回升。 为遏制血吸虫病回升势头,2004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时成立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组长的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领导,加大血吸虫病防治力度,并明确提出以项目带动,抓住源头,进行综合治理。到2018年,四川、云南以及其他以山丘型为主或水系相对独立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要全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操纵标准,其他未操纵流行县达到疫情操纵标准。为实现《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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