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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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19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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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21,886.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287,298.1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7,977,835.4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731,162.3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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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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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以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有效利用超募资金,促进公司的业务高效、快速发展,增强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现提议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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