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Ⅰ、平整场地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
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Ⅱ、基础土方开挖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
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宽度; C———工作面宽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
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 B——基坑上口宽度; a——基坑底面长度; b——基坑底面宽度。
Ⅲ、回填土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包括垫
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
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 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Ⅳ、运土方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取土回填)。
二、打桩工程量计算规则 Ⅰ、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
计算公式:V=桩截面面积×(送桩长度+0.5m) 3、接桩:江苏04计价表要求按每个接头计算。
接桩是指按设计要求按桩的总厂分节预制运至现场先将第一根桩打入将第二根桩垂直吊起和第一根桩相连后再继续打桩
硫磺胶泥接桩——计量单位:m2;按桩截面积
电焊接桩——计量单位:t ;按包角钢或包钢板的重量。 Ⅱ、打、压预应力钢筋砼管桩
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桩内灌芯工程量计算,计量单位:m3 V=管桩桩孔内径截面积×设计灌芯深度
Ⅲ、灌注桩
(1)打孔沉管灌注砼、砂、碎石桩单打、复打:计量单位:m3
V=管外径截面积×(设计桩长+加灌长度)
设计桩长——根据设计图纸长度如使用活瓣桩尖包括预制桩尖,
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则不包括
加灌长度——用来满足砼灌注充盈量,按设计规定;无规定时,按0.25m计取。 (2)夯扩灌注桩:计量单位:m3
V1(一、二次夯扩)=标准管内径截面积 ×设计夯扩前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 V2(最后管内灌注砼)=标准管外径截面积 ×(设计桩长+0.25m) 设计夯扩投料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3)泥浆护壁钻孔混凝土灌注桩 ①成孔工程量,计量单位:m3
钻土孔V=桩径截面积×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的深度; 钻岩孔V=桩径截面积×入岩深度
②混凝土灌入工程量,计量单位:m3
V=桩径截面积×有效桩长,有效桩长设计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按下列公式: 有效桩长=设计桩长(含桩尖长)+桩直径 设计桩长——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
地下室基础超灌长度按现场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计量单位:m3,
泥浆外运的体积按钻孔的体积(成孔工程量)计取。 Ⅳ、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工程量:计量单位:m3
V(人工挖土)=护壁外围截面积×成孔长度 成孔长度——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 V(淤泥、流砂、岩石)=实际开挖(凿)量
(2)砖、混凝土护壁及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计量单位:m3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 Ⅴ、深沉搅拌桩、粉喷桩
V=(设计桩长+500mm)×设计桩截面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双轴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Ⅵ、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桩
V=(设计桩长+500mm)×设计桩截面面积或螺旋外径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长含桩尖。 Ⅶ、基坑锚喷护壁成孔及孔内注浆
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两者工程量应相等。护壁喷射砼按设计图纸以平方米计算 。 Ⅷ、土钉支护钉土锚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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