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决定执行标准告知书
×××单位:
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20××年×月×日研究决定,给予你单位×××记大过处分,你单位已于20××年×月×日,领取×××处分决定3份,处分决定通知1份,《处分决定执行标准告知书》1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1份,请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处分决定:
1. 应当在一个月内在适当范围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也可委托宣布送达),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处分材料抄送受处分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办法》(冀纪字〔2009〕
11号)第(五)条
2. 应在确定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后的一个月内将考核结果书面回告监察机关。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办法》(冀纪字〔2009〕
11号)第(八)条
3. 受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期间为十八个月。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在受原处分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8、59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7条、9条
4. 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25条第(二)项 5. 公务员在受记大过处分后十八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8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
条;
6.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称职、不进行考核或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26条;《河北省
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冀组通字〔2007〕24号〕第七条(二)、(三)项
7.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称职、不进行考核或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河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冀组通字〔2007〕24号〕第八
条第(十)项;
8. 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
----中组部等四个部门《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0〕105号〕第一条第(二)项,冀人社发〔2011〕40号转发105号文
9. 应在收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并回告监察机关。
赤城县监察局
领取人: 领取时间:20××年×月×日
注:此为告知书的式样,在实际应用时,可把告知项目的法规依据省略;根据实际情况以此进行增删修改。
处分决定执行标准告知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20××年×月×日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你单位已于20××年×月×日,领取×××处分决定2份,调查报告1份,见面材料1份,个人检查1份,处分决定通知1份,《处分决定执行标准告知书》1份,请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处分决定:
1. 应在接收后一个月内将处分材料归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办法》(冀纪字〔2009〕11号)第(五)条
2. 应在确定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后的一个月内将考核结果书面回告监察机关。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办法》(冀纪字〔2009〕
11号)第(八)条
3. 受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期间为十八个月。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在受原处分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8、59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7条、9条
4. 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25条第(二)项 5. 公务员在受记大过处分后十八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8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
条;
6.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称职、不进行考核或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26条;《河北省
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冀组通字〔2007〕24号〕第七条(二)、(三)项
7.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称职、不进行考核或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河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冀组通字〔2007〕24号〕第八
条第(十)项;
8. 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
----中组部等四个部门《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0〕105号〕第一条第(二)项,冀人社发〔2011〕40号转发105号文
赤城县监察局
领取人: 领取时间:20××年×月×日
注:此为告知书的式样,在实际应用时,可把告知项目的法规依据省略;根据实际情况以此进行增删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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