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6 (题后含答案及
解析)
1.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37题)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正确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应当提供被执行财产存在的相关证据。本题中,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应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项说法正确。 同法第1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B项认为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的观点是错误的。 同法第5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其申请。C项认为不提供担保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的观点是错误的。 同法第9条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2年内提出。D项误认为该期限是1年,故此错误。
2. 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41题)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 D.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正确答案:C
解析:FOB术语卖方在装运港交货,A选项认为在目的港交货,是错误的。由于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被装上船时转移,买方负责运输以及保险费用,卖方无义务自费取得货物保险,也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B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
正确的。FOB术语适用于海上或者内河运输,D选项错误。
3.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
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2008年试卷三第47题)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64条的规定,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结合本题,案外人丙向受委托执行的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即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而不应当对异议自行进行审查,也不应当将异议报请C市或A市中级法院处理。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均错误。 考生在复习对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方式的同时,应当注意在委托执行中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情形的处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63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因此,在委托执行中,受委托法院在遇到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时,应当将情况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
托人民法院作出处理,而不能自行决定对案件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4. 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 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正确答案:A
解析: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违约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可以将其分为3个层次:(1)售出的产品有瑕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2)销售者承担上述责任后,有权对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3)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合同另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据此可知,产品瑕疵责任要求受害者与销售者有合同关系,销售者基于产品瑕疵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即属于该种合同责任。因此A选项前半句正确。 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l款,因产品缺陷而受有损失的受害人(不限于与销售者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均可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为了便于当事人索赔,《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
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A选项后半句认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是正确的,A项当选。而B项认为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实质上混淆了产品缺陷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因此B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l条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严格责任,只存在三种另外情形,即:“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除此三种情形外,不论生产者的主观状态如何,其对产品缺陷责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的规定,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采用的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因此C选项认为产品缺陷责任均适用过错责任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产品质量缺陷责任是特殊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由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只有在缺陷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时方能免责,所以产品缺陷责任案件中,只有因果联系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因此,产品质量缺陷责任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将举证责任分配:首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理,受害人应就其所受损害、产品存在缺陷的事实进行举证;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特别规定,产品质量侵权中因果联系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选项D错误。
5. 老夫妇王冬与张霞有一子王希、一女王楠,王希婚后育有一子王小力。王冬和张霞曾约定,自家的门面房和住房属于王冬所有。2012年8月9日,王冬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门面房由张霞和王希共同继承。2013年7月10日,王冬将门面房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3年12月,王冬去世,不久王希也去世。关于住房和出售门面房价款的继承,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霞有部分继承权 B.王楠有部分继承权 C.王小力有部分继承权
D.王小力对住房有部分继承权、对出售门面房的价款有全部继承权
正确答案:D
6.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40题)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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