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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主体与推进策略
作者:黄庆平 陈爱霞 巩利芳 范钦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20年第18期
摘 要 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兼具机构与制度的双重属性,建设主体的必备条件包括资质的国家立规授权、独立运作的专门机构、具备与业务特点相适应的专业经验,并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自上而下管理建制的实体机构。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需要设计与开发信息管理平台;贯彻实施“1+X”证书体系;注重合作机制的建设,发挥培训评价组织、行业协会与企业的优势共同开发和制定职业技能的等级标准;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组建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联盟。 关键词 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主体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0)18-0019-05
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也是一种跨越了经济与教育、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的教育。跨界的教育需要跨界的管理,傳统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体系难以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跨界需求,因而,在学校系统之外建立学分银行,即在制度层面建立各类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的标准成为必需。
一、我国学分银行的发展历程和时代诉求 (一)学分银行概述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英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逐步建立起了适应本国需要的资格框架体系,若干年后西方的资格框架制度被韩国引进并进一步提升为功能更加齐全的学分银行,即在认定与转换的基础上增加了积累的属性[1]。学分银行模拟或借鉴了银行的功能,既是对不同类型学习成果通过学分的形式进行认定、积累与转换的形象化表述,也是一项基于终身教育理念的制度创新,其目的是为了打通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2]。 (二)我国学分银行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学分银行”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我国官方文件中是2005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自此,学分银行慢慢被教育专家当作是融合发展各类型教育的“加速器”。从我国现有学分银行的办学主体看,这个“银行系统”既存在于学历教育机构内部及联盟之间(如广州番禺与常州武进等大学城所属高校学分银行等),也存在于独立的继续教育机构(如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与北京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等)中,还存在于具有实施某些特殊职责的社会组织(如北京西城区市民学分银行与慈溪市民学分银行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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