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 P A G E 电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 OF35 文件编号 文件标题 12.4 组织开展电力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12.5 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力科安全生产的事故应急预案; 12.6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章 安全活动 13.0 早会 13.1交班班组:交班前,口头对本班和上一班值班情况、系统运行情况、安全工作情况、人员分配情况、工器具、环境卫生情况等进行交接。 13.2接班班组: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做好人员安排,落实具体工作,交代注意事项,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器具的清点等工作。 13.3工程师:总结并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解决疑难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排除系统故障。 14.0 事故案例分析会 每周一早晨有长白班班长,负责讲一个电力安全事故案例,要求大家对案例进行分析和掌握,增强电力科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召开运行事故现场分析会,分析事件经过,找出根本原因和落实纠正措施。 15.0 安全检查 电力科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同时也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一些安全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程制度执行情况、系统设备隐患、隐患及整改情况、环境卫生状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五章 一般安全措施
安全操作规程 P A G E 电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 OF35 文件编号 文件标题 第1节 变配电站(室)和工作场所 16.0 变配电站(室)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并不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状况。 17.0 进入变配电站(室)进行检修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穿着长袖衣服、 绝缘鞋。 18.0 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9.0 变配电站(室)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盖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20.0 电缆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21.0 在户外变电站和变配电站(室)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2.0 变配电站(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23.0 禁止在变配电站(室)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 24.0 在变配电站(室)的带电区域内或邻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25.0 变配电站(室)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第2节 设备的维护
安全操作规程 P A G E 电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 OF35 文件编号 文件标题 26.0 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止头发、衣物被绞卷。 27.0 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并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28.0 认真阅读设备的说明手册和作业指导书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操作。 29.0 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第3节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30.0 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1.0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10KV及以下0.7米;110KV为1.5米。 32.0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33.0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34.0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有关规定。
安全操作规程 P A G E 电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 OF35 文件编号 文件标题 35.0 湿手不准去触摸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36.0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7.0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38.0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 第4节 工 具 的 使 用 39.0 一般工具 39.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机具应按其出厂使用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或有故障的不合格机具。 39.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须完整,其表面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手柄必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不准有人靠近。 39.3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39.4锉刀、手锯、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40.0 电气工具和用具 40.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不合格的禁止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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