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 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 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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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调离记录
要点:调离时间、人物、疾病、从事何种岗位、调回时间、经办人等要素
序号 调离日期 调离人员 原岗位 何种疾病 现岗位 经办人 1 2 3 4 5 6 7 8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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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间卫生管理制度
要点: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使用化学消毒的场所应严格按照消毒剂说明书比例配制消毒液,并有相应量具。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可参考各类卫生规范《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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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记录
要点:时间、用品名称、数量、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责任人。 序号 日期 时间 用品名称 数量 消毒方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消毒人员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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