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决定(2008年11月18日)
鄂发〔2008〕1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我省区域发展布局,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深入推进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同时,着力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鄂西地区发展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大意义。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包括襄樊、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随州、恩施、神农架8个市(州、林区)。其基本内涵是:以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为基础、以发达的旅游业为引擎,推动区域联动、资源整合、整体开发、互利共赢,促进鄂西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努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举措,是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的现实选择,是发挥比较优势、实现湖北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湖北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发展的宏伟构想。实施这一重大决策,必将对我省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发挥鄂西生态文化资源优势,以旅游业为重要抓手,以惠民富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探索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在全省形成以武汉为龙头、长江经济带为主轴、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两轮的“一江两圈、双轮驱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三)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工作原则。一是统筹规划、有序发展原则。坚持全省“一盘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建设。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三是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原则。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鄂西资源整合、培育市场主体、筹资融资等发展难题,解决制约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四是突出特色、打造精品原则。依据资源禀赋确立发展定位,培植特色产业和特色景区,增强市场竞争力。五是资源共享、开放合作原则。扩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对内对外开放合作,促进与武汉城市圈的融合互动,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形成大资源、大市场、大旅游、大发展格局。六是保护优先、和谐发展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发展目标
(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健身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生态保护良好、生态旅游发达、生态经济繁荣的生态文明圈,集荆楚文化、三国文化、土苗民俗文化、山水文化、宗教文化等为一体的特色文化圈,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特色鲜明、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科学发展圈。鄂西地区经济更加发达、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富裕,人均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等主要济指标达到或超过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其中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居中西部同等城市前列。
(五)生态环境建设目标。着力增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生态功能,建成以境内秦岭、武陵山、大巴山系为支撑,更好地保护华中地区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建成以长江、汉江、清江及三峡、丹江水库等水系水体保护为重点,确保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永续利用的生态水源保护示范区;建成以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为核心,生态型工业、农业、城镇、家园健康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
(六)文化发展目标。到2020年,使鄂西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比较充分发掘,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充分彰显,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文化
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功能配套,文化市场开放有序,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中部地区平均水平。
(七)旅游业发展目标。以“一江两山”为龙头,以长江三峡观光度假旅游区、武当山文化遗产旅游区、神农架原始生态旅游区、清江土苗民俗风情旅游区、楚文化及三国文化旅游区、大洪山历史文化旅游区等六大核心旅游区为支撑,把鄂西打造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鄂西地区实现年接待旅游者过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500亿元,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达到600万人以上,推动我省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三、探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发展路径
(八)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各级政府要确立发展大旅游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把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来培育,在发展规划、基础投入、综合服务、市场监管、形象宣传、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省政府重点抓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总体规划和交通骨干网建设,尽快将鄂西旅游区建成生态文化旅游圈;市、县政府抓好规划实施,尽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核心旅游区。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旅游投资、市场开发、产品促销、经营服务等领域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深度和广度,增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内在发展动力。
(九)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吸纳社会资本和相关优质资产,搭建投融资平台,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公司,参与圈内重大生态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资本营运。深化圈内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投融资领域,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经济成份投资鄂西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经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十)建立以旅游业为引擎的产业联动发展机制。以旅游业为引擎,统筹鄂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围绕行、游、住、食、购、娱等旅游六大要素,拉长旅游产业链,增强旅游带动功能。大力发展生态型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增强基
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建设的旅游服务功能,促进农业、林业、工业、交通、信息、文化、金融保险、商贸服务等各类产业与旅游业联动发展、协调发展。
(十一)建立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保护机制。增强全社会的科学发展意识,把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保护放在优先战略地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健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要求。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禁止在重要和敏感的生态区域及自然灾害高发区建设旅游设施,防止各种掠夺性开发行为,对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地段要进行恢复、封育。合理引导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移民搬迁,改善其生态环境。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与建设机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提高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新建旅游项目必须征求文化主管部门的意见,防止对文化遗产的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完善重点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十二)建立资源整合、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多层次的旅游合作交流平台,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和旅游发展内在规律,统筹建设交通网络,统筹开发重大旅游项目,统筹对外推介和招商引资,统筹开展大型旅游活动,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消除市场分割,实现资源共用、客源互流、市场共建、信息互通、文化互融、节庆互动、利益共享。创新景区合作机制,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引导、支持圈内城市整合旅游资源,加强旅游产品和线路的系统集成,共创旅游品牌。引导旅游企业开展联合协作,支持组建跨区域的旅游企业集团,发展旅游产业集群,提高旅游经营集约化程度。加强鄂西与武汉城市圈、周边省市及其他地区的旅游合作,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整合。坚持发展旅游业与扩大就业并重,鼓励城乡居民以“农家乐”等多种形式参与旅游服务业,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十三)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按照发展大旅游的思路,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实施市、县生态文化旅游大部门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对生态文化旅游的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创新旅游经营机制,推动景区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分离,采取灵活多样、互惠互利的方式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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