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LPR?
2013年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又称存贷款基础利率。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但它在利率市场化中并未起到实质性作用,它是披着马甲的官定基准利率,因为其报价还是参考存贷款基准利率,对市场利率的考虑比较低,同时,大多数商业银行并没有实际将其应用于存贷款定价中,因此要进行改革。
与原有的LPR形成机制相比,新LPR有四点变化:
一是报价方式从原来的银行根据自身对最优客户的贷款报价,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1年起MLF)加点形成,让贷款利率跟着市场走。新的LPR主要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挂钩,一年期MLF是3.3%,一年期TMLF的贷款利率是3.15%,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是4.35%,MLF比贷款利率低,一定程度引导贷款利率下行。
二是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为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完善了期限结构,有助于引导银行的中长期贷款,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是报价行范围代表性增强,在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扩大到18家。
四是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这样可以提高报价行的重
视程度,有利于提升LPR的报价质量。
LPR改革之后,利率市场化还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样的解决对策?
利率走廊上下限利差过大,失去了利率调控效果。我国利率走廊上限是SLF利率,下限是超额准备金利率。
“利率走廊”是很形象的比喻,上限是央行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利率,下限是商业银行在央行存款的利率,中间是央行的调控目标,即货币市场利率,货币市场利率会在央行确定的存贷款利率之间浮动,中间是利率走廊,存贷款的利差就是走廊的宽度,也就是说,央行通过变动存贷款利率来实现对货币市场短期利率的控制。走廊越窄,说明利差越小,货币市场越稳定,可有效引导市场预期,此时,银行在定价时就原意参考市场利率来定价。当前不愿意按市场利率定价的原因,是因为我国当前走廊很宽,货币市场利率波动大。我国走廊上限是SLF,下限是超额准备金利率。
对策:完善利率走廊,完善央行的利率调控体系。完善利率走廊,缩窄利率走廊的上下限,使货币市场利率在走廊内波动,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商业银行将此作为贷款的依据。将来要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可以分规模,从大额到小额;分期限,从长期到短期;分类别,从大额存单、活期存单再到定期存款,逐渐完成市场化的最后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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