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
说明:
1、【顺序号】是为了检查审批流程的先后顺序是否正确,后一个程序不能在前一个程序完成前完成;如果程序没按顺序进行,则视为程序逆行,程序预警;
2、【是否必须】基建程序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如果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可缺少,须在备注说明特殊情况,必须的请填【是】
3、【顺序号】用数字表示先后顺序,如果两个程序可并行,用相同的顺序表示,如:1,2,3,3,4,5,5,5,6…;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流程名称 顺序号 是否必须 是 是否需要委托第三方 是 办理单位 使用单位 审批单位 备注 1.1 项目建议书 1.1.1 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委1 市发改委 托 1.1.2 概念方案单位委托 1.1.3项目调研、与发改委沟通 1.1.4项目建议书、概念方案编 前期基建程序 1、第一阶段 (项目建议书阶段) 制、设计、评审、修改 1.1.5项目建议书、概念方案定 稿,使用单位确认 1.1.6项目建议书申报 1.1.7项目建议书审核、沟通、 修改 1.1.8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 是 是 使用单位 市发改委 1.2 项目选址及用地预审 1.2.1与区政府、规划国土部门 否 否 使用单位 规划、国土部门 达成初步选址共识 1.2.2同项目立项一并上报市政1 府审定 1 1.2.3地块总体利用规划调整 1.2.4法定图则调整 1.2.5取得项目选址及用地预审1 1 如需要 意见书★ 2 否 否 使用单位 规划、国土部门 项目建议书为其前置条件 地形测量、管线探测、红线放点、1.3 初步勘察 1.3.1组织设计单位出具勘点 图,估算工作量 1.3.2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出具估 价书 1.3.3勘察单位招标上会、备案、 抽签、定标 1.3.4勘察中标通知书发放、合 同签订 1.3.5地形测量、管线探测、红 线放点、初步勘察 1.3.6出具地形测量、管线探测、 3 是 是 建设单位 无 红线放点、初步勘察报告 1.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4.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4 是 是 使用单位 批准土地使用权的前置条件 编制单位委托 1.4.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编制、评审、修改 1.4.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定稿、确认 1.5 环境影响评价 1.5.1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委托 1.5.2环评报告编制、评审、修 3 是 是 使用单位 市人居委 批准土地使用权的前置条件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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