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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操作。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3、见证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名。对于重要的试件如钢筋、水泥等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试验室。
4、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监理档案资料内。
(六)监理人员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与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正确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2、热爱建设监理事业,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而尽职尽责地工作。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信守合同,恪守诺言,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公正的立场,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各种关系,维护委托方及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5、坚持独立自主工作,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材料。
6、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上以上(含两个)监理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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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重自律,廉洁奉公。不私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不收取被监理单位的任何费用,不接受可能导致处理问题不公的报酬。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对自己的建议、决定负责。当自己的正确建议、决定被业主或上级否决时,应详细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10、不进行自我炫耀性的广告宣传,不做损害公家和他人利益和名誉的事情。
(七)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
1、维护国家的荣誉与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遵守劳动纪律。 5、不损害工程建设各方合法利益。
6、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7、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8、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9、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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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自己的建议、决定负责。当自己的正确建议、决定被业主或上级否决时,应详细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11、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2、一旦有损害业主和公司利益的事发生,必定严查、严处。 (八)项目监理部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资料。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准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九)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1、请示汇报制度。项目监理组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工作标准,及时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经济问题、合同中执行的问题向业主和公司领导请示汇报。
2、监理月报制度。项目监理组应按公司制定的工作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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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编写监理月报,报送业主和公司。
3、监理日记制度。项目监理组应指定专人每日写监理日记,记录当日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其他重要情况,并定期装订成册。 4、对外行文制度。项目监理组对外单位行文,一般应由经办监理工程师起草,交由监理项目负责人审核定稿,重要的文件应向公司领导请示。有条件的工地,均应采用电脑打印。
5、监理会议制度。项目监理组应按公司要求,每月召开一次监理会议,传达公司生产会议和安全业务学习有关内容和文件,讨论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下月监理工作的计划和重点等。 八、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目标、特点
1、质量控制的目标: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使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使其质量评定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优良标准。
2、质量控制的特点:
(1)质量监理工程师对每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管理,使得工程各环节、各部位的质量都处于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控之下。
(2)质量控制应强调事先监理和主动监理,即监理工作重点应放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杜绝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
(3)质量控制监理与工程支付挂钩,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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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签字认可的质量合格工程才可支付工程款。
(4)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进行验收。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以过程监理预控为重点,以工序质量为基本,动态管理,跟踪监控。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按监理要求纳入申报和审批程序。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材料报验、施工试验及设备报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于工程。 6、坚持本道工序未经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1、工程合同文件。 2、设计文件。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四)质量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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