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大纲明确规定“不用语文基础知识的名词术语考学生,只考运用能力”;删去了逻辑知识部分;规定了基本篇目作为考试的范围,其他篇目各地可以相机处理,这就为实行“一纲多本”创造了条件;为适合教材编写“一纲多本”的需要,大纲还删去了关于教材编排的规定。这些都是具有突破性的改革,这个大纲是建国后颁布的第一个“正式”的大纲。
1990年主要修订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因素:二是进一步降低了难度,以减轻学生的负担。大纲把原来教学目的中关于“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话移到前言之中,并第一次提出了“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要求,“语文教学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必须进行教学改革,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1991年,国家教委制定了《中小学语文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纲要(试用)》,强调要发挥语文学科的教育作用,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是对语文教学大纲的补充。
(四)义务教育语文教学大纲
1988年,国家教委根据义务教育法制订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初审稿)》。这个大纲着眼于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纲强调读写听说能力的全面提高;强调语文能力的训练;强调发展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应用能力。这个大纲1990年起在全国少数学校试验。
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这是1988年大纲(初审稿)的修订本。1994年因实行新工时制,调整了课时,修订为第二版。2000年,教育部对试用稿又作了修订,颁布了试用修订版。这个大纲由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中要重视的问题、教学评估、教学设备五个部分外加两个附录组成。对于语文学科的性质,大纲是这样表述的,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目的的表述是,“在小学语文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提高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能力,发展学生的语感和思维,养成学习语文的良好习惯。在教学过程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培养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努力开拓学生的视野,注重培养创新精神,
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发展健康个性,逐步形成健全人格。”和过去的大纲相比,新大纲有很大的进步,体现了“工具性”和“人文性”并重的精神。教学要求也具体化了,有的还量化了,如要求学生识字量为3500字,默读速度为每分钟500字左右,课外自读每学年不少于80万字,其中文学名著2-3部,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字数不少于0.7万等。这些对我们今天制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来说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此外,教学评估和教学设备两部分也是新增加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如对教师的评估要“重视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不要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惟一的评估依据”等,注重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健康个性、健全人格,突出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主导地位,特别强调“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在语文教学中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996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这是和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新大纲相衔接的高中语文新大纲。这个大纲吸收了语文教学改革和语文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体现了许多新的精神,如对语文学科的性质的表述是:“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它第一次提出了“发展个性和特长”的要求,还对阅读和写作能力的训练进一步提出了量化的要求。“用普通话流畅地朗读课文。默读注重效率,具有一定阅读速度(一般的现代文阅读每分钟不少于600字)”“恰当地运用各种表达方式写一般实用文(45分钟能写600字左右的文章)??”,这个大纲规定,语文课程由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组成,学科类课程又分必修课(在高一、高二开设)、限定选修课(在高三开设)和任意选修课,活动类课程包括阅读活动、写作活动、听说活动等。1997年在江西、山西、天津进行试验。2000年颁布了试用修订版,扩大到10个省市进一步试验。
(五)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001年7月,教育部公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稿)》,为了贯彻这一纲要精神,2001年秋季由教育部制定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新课程标准既注重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学的连贯性,又注重其阶段性,把九年的语文学习分为四个学段,第一学段(l一2年级)、第二学段(3一4年级)、第三学段(5一6年级)、初中(7一9年级)为第四学段。新课程标准是2000年版语文教学大纲的发展。它的“新’,在内容上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系统地提出了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并使之具体地综合地体现在各个阶段目标之中;其二,大力倡导自主、
合作、探究式的新型学习方式;其三,突出跨领域的综合性学习;其四,强调课程的现代性和创新性。新课程标准在形式上也焕然一新,它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在前言中增添了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第二部分为课程目标,分为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第三部分为实施建议,增添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2003年春季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这个标准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相配套,它们在结构上是一致的。这与以前的语文教学大纲相比较,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课程性质的定位由“惟工具”论到“工具—人文统一”论;课程目标由“知识能力”论到“语文素养”论;课程结构的设计由单一必修课到必修选修双课并行;学习方式由被动接受到自主、合作、探究。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正式印发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从2012年秋季开始执行。其结构与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基本一致,其内容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订,其目标比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表述更加明确、清晰和充实。
小结:语文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变化,反映了语文教学理念的变化。从语文课标的结构来看,1923年以前的语文课标没有清晰的结构;1923年语文课标的结构是明确的;1932年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奠定了其结构基础,1932年至建国前,语文课标结构比较固定;建国后,语文课程标准改为语文教学大纲,其结构又发生变化;新世纪新课标的新课的结构又焕然一新。从语文课程目标来看,语文课程目标在语文教学大纲中一般表述为“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当于语文课程的总目标,教学要求相当于具体目标;语文课程目标不是仅仅局限在读写听说能力和基础知识的范畴,还承担着促进民族团结,发扬民族文化和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重要任务,如1904年的“并使习通行之官话,期于全国语言统一,民志因之团结”,1932年的“了解固有的文化,以培养其民族精神”,1992年的“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社会主义思想品质和爱国主义精神”,2011年的“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等;语文课程目标的确定遵循了继承与发展的原则,而且不断精确、全面、可操作。
【思考题】
1.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的内涵有何异同?
2.你认为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发展脉络主要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其发展变化的原因有哪些?
3.在百年语文课程标准发展史中,你认为比较重要的语文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哪几个?试列表比较其结构与目标。
【参考文献】
1.课程教材研究所.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2.裴娣娜.教学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3.王策三.教学论稿[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4.李锋.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设计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5.郑银凤.中国百年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发展历程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6.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解读[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7.刘远碧著. 新中国义务教育学制改革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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