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实验学校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本班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唐斌
成员:鲍超、方佩凤、钱良发、樊道兵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鲍超
成员:樊道兵、宋业坤、章晓胜、张金宝、徐佩进 (2)宣传信息组: 组长:方佩凤
成员 :汪春霞、徐佩进 (3)后勤保障组: 组长:钱良发
成员:袁志水、朱可松 二、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当事人向校领导、向校办公室8829233、8829239报告。 (2)县教育局教管科8791095。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驱散其余人员。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
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芜湖县实验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学校在向教育局领导、消防中队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
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锹,水浸的棉被等。
(4)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 ,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扑救原则: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6、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教师、校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治保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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