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美术学院2009届学生毕业论文
操作规程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专业实践和学术创新能力的综合反映。根据我校学分制文件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凡我院普通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成绩合格后方能申请学士学位。本操作规程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09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美术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 时间和程序安排
1、工作小组:成立美术学院2009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7一9人组成,小组成立后要积极开展工作,制定美术学院2008届学生毕业论文操作规程,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人选,向学生进行公布,落实指导学生名单,提出相关求。
2、宣传动员:根据乐山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09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美术学院将于2008 年7月5日下午召开美术学院09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会,宣讲学习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向指导教师分发《美术学院2009届学生毕业论文操作规程》、《美术学院2005级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以及导师指导学生的具体名单。将于2008年7月5日晚上召开美术学院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动员大会,宣讲学习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美术系2009届学生毕业论文操作规程》、《美术学院2005级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指南》,指导教师和指导的学生见面,论文工作全面启动。 3、论文选题、开题:每位指导教师指导8—9名学生。2008年9月15日前完成论文选题及论文提纲并交指导教伤审阅(因实习2008年9月1日不返校的同学,要在2008年7月12日前完成选题),选题应参照美术学院2005级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指南进行。也可学生自拟,但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论文题目提出修改建议并最后签字认可。指导教师审阅后返给毕业生并开始撰写开题报告,2008年9月15日---9月22日完成开题报告,并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
4、论文一至三稿:学生根据确定的毕业论文题目题纲着手搜集资料,并于9月23日----9月31日写出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审阅后提出修改建议;10月1日----12月20日完成第二稿的写作,并交指导教师审阅后进行修改。2008年12月21日----2008年12月27日完成第三稿并交指导教师再次审阅修改;2008年12月28日----2009年1月9日完成定稿。艺术设计专业于2009年1月10日—1月12日举行毕业论文答辩,美术学专业于5月5---5月8日举行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字书数必须在5000字以上。
5、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论文指导工作,严格规范,做好每一个环节,狠抓质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月28日----4月31日指导教师必须把学生最后定稿的论文连同软盘、打印件一式两份(格式以国际通用的写作要求为准,论文应包括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书目等部分)和论文写作过程中所搜集的相关资料一并交给教务干事。逾期不交或资料不齐或格式不符合规范者,一切后果自负。(答辩完成后一周内交齐所有论文相关材料,逾期未交者,每周扣2教分)
6、指导教师给出参考评分:指导教师最迟应于2009年1月18日之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审阅工作,写出初评意见(包括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应扣多少分等),给出参考评分并交教务干事。对于不符合论文规范和要求的文章,指导教师可评定其为不及格。 7、毕业论文答辩:学院组织答辩教师和参加答辩的学生分别于2009年1月10日—1月12日、
2009年5月5日---5月8日完成全部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时每名学生陈述论文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然后由教师自由提问,学生回答。答辩设答辩组,每组设答辩组长,成员3-5名。组长负责有关答辩工作的组织、人员的分工,确定人员记载答辩内容。填写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并按时上交学院领导。
8、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答辩,其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成绩占30%,评阅教师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论文答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成绩为零分。所有成绩由美术学院最后审定。
9、严禁抄袭:凡属抄袭他人或他人代写的论文,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该生论文成绩,不予毕业。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或材料零乱、大量主要数据严重失实,或写作态度极不认真、文章加工整理极差,或文章无中心、层次不清、逻辑混乱、文句不通,或在理论上有原则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仍坚持不改者,其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重要人名、事实、数据错一个即扣1分,标点符号三个扣1分。注释错一条即扣1分。优秀论文从严控制,最多不超过答辩总人数的15%。 二、 答辩程序设定:
第一位答辩者陈述要点---教师提问、答辩者准备---第二位答辩者陈述要点---教师提问、答辩者准备----第一位答辩者答辩-----第三位陈述要点----教师提问、答辩者准备---第二位答辩者答辩---第四位答辩者陈述要点----教师提问、答辩者准备---第三位答辩者答辩----依次类推。
美 术 学 院
2008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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