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通风部分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一、工作要求 1.通风系统
(1)矿井、采煤工作面的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以下称AQ1028)规定。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
(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
(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3.通风设施
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瓦斯管理
(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管理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不形成瓦斯超限;
(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严禁“一风吹”。
5.突出防治
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瓦斯抽采
1
(1)抽采瓦斯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以下称AQ1027)规定;
(2)抽采瓦斯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称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以下称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
(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规定。
9.粉尘防治
(1)防尘供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数量、容量及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以下简称AQ1020)规定;
(3)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10.井下爆破
(1)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和管理井下爆炸物品库,爆炸物品库存、领用等各环节按制度执行;
(2)井下爆破作业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3)正确处理拒爆、残爆。 11.基础管理
(1)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
度,明确人员负责,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2)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报告、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3)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规范操作,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二、评分方法
1.按表3-1评分,通风11个大项每大项标准分为100分,按所查问题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以11个大项的最低分数作为通风部分得分。
3.“局部通风”大项以所检查的各局部通风区域中最低分为该大项得分;“通风设施”大项以所检查的分项的平均分之和为该大项得分;不涉及的大项,如突出防治或者瓦斯抽采等,该大项不考核。
4.大项中缺分项或者小项的,按已有项目的实得分之和与标准分之和的比值乘以100即为该大项得分,按式(1)进行折算:
A?100?C100?B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表3-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1.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对于允许布置的串联通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系统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总工程师审批 3.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 管理 负责人审批,其他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20 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10分 20 标准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查资料和现场。改变通风系统(巷道贯通)无审批措施的扣10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一、通风系统(100突出区不得行人;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应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反风效果 5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10 行反风演习的扣5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 查资料。通风机性能或者通风阻力未测10 定的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10 行通风能力核定的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查资料。未测定的扣10 5分,有效风量率每低、外部漏风率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 查现场和资料。巷道断面1处(长度按5m算)不符或者阻力超规定扣2分;风速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分) 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每10天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井下各硐室和巷道的供风风量配置 3.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1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4.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其他通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4/5;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符合AQ1028规定;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 量满足计算所需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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