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规定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条例,特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制订规则如下:
一、原则:
1.生命科学研究院属各所(中心)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均实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学生有选择导师的权利,导师有选择学生的权利。
2.尽量满足大多数招生导师的招生愿望,合理安排研究组接受学生人数。
二、时间:
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应在第一学期课程包括两轮rotation结束后进行。
三、步骤:
在实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时应填写书面表格,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确定师生关系。 1.每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填写选择导师志愿表,每人可填写1-3个志愿;
2.在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组每年至多接受3位研究生(含对外招收博士生、研发研究生);
3.管理部门及时发布双向选择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未落实导师的学生与未落实学生的导师继续进行双向选择;
4.最终仍不能落实导师的学生由研究所(中心)视情况作出安排。研究所(中心)内不能安排的交生命科学研究院处理。
四、其他:
1.师生关系须经研究所/中心认可后方为正式确立。
2.师生关系确立后,原则上不再改变。师生间发生严重分歧时,由所/中心仲裁,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后,报所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2002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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