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人力资源部。
2、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的,给予3天丧假,为有薪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酌情给予路程款,按事假处理。 六、工伤假
1、必须持有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工伤假一个月以内计发同等工资,超过一个月,由公司研究决定。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予认定为工伤;犯罪或违法、自残、斗殴、酗酒、蓄意违章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假期内不计发工资,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七、年休假
1、按国家规定执行。
2、员工出国(境)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利用工作日外出旅游和考察,应报请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其外出时间可冲抵年休假,年休假不足的由部门另行考虑。
八、以上假期,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上口头(或电话形式)进行请假,事后再补书面请假审批手续。
第九章 培训与发展
一、新员工培训
1、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岗前综合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为企业成长史介绍、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保密制度》、礼仪礼貌及各部门流程、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进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进入各部门后,由各部门进行岗位应知应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实施转正。 二、继续教育
1、建立员工培训学分制,各岗位的培训学分将纳入员工的年终绩效考核,每个岗位年薪的7%作为培训考核奖。
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管理能力提高的培训;根据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于特殊工种及专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依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所学专业与工作有关的,拿到证书后公司将视情况报销学费。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自行外出参加培训,否则视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三、培训协议
由公司出资(含报销学费)进行国内外培训、考察。专业技术进修的员工,费用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需事先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服务期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追索赔偿责任;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
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离职之前缴纳赔偿金。 第十章 财经纪律
1、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行贿、受贿、索贿、介绍贿赂,不得收受回扣,不得接受客户或供应商馈赠的礼物。
2、员工不得窃取公司的任何财物,不得把抵债物资占为己有或换取钱财。
3、员工不得拖欠与挪用、侵占公款,各种费用的开支票讲究节约,必须如实按规定报销,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4、员工出差须按公司标准报销差旅费,如擅自违反规定,其差旅费自理。具体规定参见企业有关差旅费报销制度。
5、员工若有上述行为出现,企业管理层有权对其进行经济惩处,或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属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一章 沟通与申诉 一、沟通渠道
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管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更好的工作方法或建设性的批评,这对企业的成功和未来都是重要的,可直接向上司提出建议,也可向公司只能部门提出。
2、公司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沟通及信息发布:内部网及邮件、企业报及各种内部简报、橱窗、不定期会议、员工座谈会等。 二、申诉
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处理员工申诉。员工如有申诉应遵循以下程序:直属上司,所属部门负责人。如果仍不能解决,可与
所属公司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联系。 第十二章 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的行为
1、在创公司信誉和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减少公司费用或降低成本,有显著效果的; 3、建议被采纳的;
4、为保护公司财产免受较大损失的;
5、利用业余时间,为公司承接项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6、在设计、施工工艺、管理办法上,大胆创新,经济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7、被评为省级以上奖项的工程项目和设计项目,有突出表现的。 二、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 2、颁发奖励证书
3、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三、处罚的行为与方式 (一)、经济惩处
1、如发现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视情节每次扣20-50元人民币;为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每天扣200元,并取得当月年终绩效工资。 2、其他视违规行为的危害程度裁量后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处罚金额范围为50元至2万元人民币;
3、本公司给予某位员工经济惩处或者某位员工应当赔偿本公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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