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和
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活动的通知
沪人社公(2008)29 号
2009-1-14
2007-2008年度,全市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团建创新、思想建设、社会参与、建功实践、形象塑造、服务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青年典型。为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及时推出和宣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和上海青年精神风貌,能够引领当代上海青年,具有良好社会示范效应的优秀团员、优秀青年、优秀团干部和优秀集体,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更加努力地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发展目标而奋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决定,在2009年“五四”期间,联合评选表彰一批“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和“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和范围
(一)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
积极拥护、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伟大实践,年龄在14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94年1月1日—1973年1月1日出生)的本市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沪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在本学科、本系统、本行业取得突出的成绩;
2、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克服困难,迎难而上,落实“四个确保”中有突出表现;
4、积极履行团员义务,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呼声和诉求,深入参与团内民主实践,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青年,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突出成效;
6、积极参与“5.12”抗震救灾、2008年北京奥运会、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活动,发挥重要作用。
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按优秀团员(28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序列进行申报。其中,优秀团员、优秀青年一般为曾获得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市属单位团组织表彰的团员青年中的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指任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团内职务(含基层团委、团总支)和从事少先队工作的专、兼职团干部。
(二)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
本市各行各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的青年岗、班组、青年突击队等青年组织、青年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伟大实践,作出突出贡献的;
2、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团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好,在实际工作中,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3、建队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本次评选应注重推荐能够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塑造和反映上海城市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在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点领域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团员青年典型和青年集体。
曾被授予“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组织机构
成立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本次市新长征突击手(队)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团市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和团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表彰名额和程序 (一)表彰名额
2009年“五四”期间将集中表彰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650名(其中,优秀团员200名,优秀团干部200名,优秀青年250名,并从中产生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0名);表彰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200个。
(二)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集中表彰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人及候选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申报名额分配表》核定各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的具体申报名额及要求。
各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产生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的申报人选,经考察和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推荐表》(附件1、2)及事
迹材料报团市委相关条线部门核定,上报的事迹材料要做到事实准确,语言简洁,一般以2000字以内为宜,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书记,市属单位团组织正职负责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团市委各相关条线部门直接提名,经考察和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
2、确定正式候选人和候选单位
团市委相关条线部门对申报推荐候选人(含标兵)认真审核,并汇总《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推荐表》,于2009年3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报市新长征突击手(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和候选单位。
3、正式候选人公示
各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在接到团市委《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申报名单张榜公示和校对名册的通知》后,组织各正式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张榜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对正式候选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并将张榜情况和校对意见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通过后,填报《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登记表》。
4、复审
经张榜公示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复审,报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5、表彰宣传
在2009年“五四”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并进行相关宣传活动。 (三)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评选程序
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从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正式候选人中推荐产生。团市委相关部门根据基层单位申报情况,从中推荐本系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青年标兵候选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团市委相关部门在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后,征求各大口党组织意见,报领导小组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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