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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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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2007年04月13日 08:50 来源:自考365

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有法定依据;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的罚款;

2.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

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

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的利益; 3.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

2)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

4)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予以解决。 4.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5.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

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 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 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行政诉讼起诉被受理的条件?

1)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要求,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具体清楚地向法院表明控告谁,即被诉行为是由哪个行政主体作出的。 7.简述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被授权组织:

1)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2)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3)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8.简述行政许可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发展民族经济,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 2)消除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因素,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3)保护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制止不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4)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协调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5)保护并合理分配和利用有限的国力资源,保持生态平衡,避免资源、财力及人力的浪费; 9.简述行政程序法的作用?

1)促进行政民主;5)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行为的效率取决于——行政方式的适当选择、环节的合理安排、过程的科学组合,以保证行政机关活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3)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大都与制度不完备、程序不健全有关;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序法,不给失职与滥用职权留有余地,从而起到确保行政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正常运行的作用。 4)监督与控制行政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A:行政程序法使行政程序成为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B:行政程序法是杜绝失职和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10.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管理的对象; 2)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

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11.简述代执行和执行罚的特点? (一)代执行的特点:

1)对象是行政行为所确立的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2)有法律根据或者有合法的行政行为存在,而法定义务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代执行的实施前提。

3)代执行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所指定的第三人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 (二)执行罚的特点:

1)一般只适用于不作为义务和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

2)执行罚的数额从义务主体应履行义务之日起,按日数计算,并可反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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