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当中,劳动合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为着入点,指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以加强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减少用工风险。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对策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2008年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建筑公司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用工数量庞大、人员构成复杂、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等诸多用工特点,加之长期以来不规范用工等习惯遗留问题,新法实施后用工成本、用工风险较大,亟需引起公司的高度重视,在认真领会该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上,更应该研究顺应该法实施的对策,依法完善企业的用工制度,规范公司劳动用工,控制风险和成本,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近年来,公司发展迅速,项目遍布全国各地、海外,项目施工人员随着项目工程地点的变化而流动,经常是东奔西走,四海为家。人员流动性大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日常管理、人员调动等带来较大的影响。
其次,建筑项目的施工环节有时会导致环境污染或交通阻塞,项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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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尽量减少对群众的影响,有时会选择在更适合施工的时间而不是按照大众的正常工作时间来施工;有时项目可能会因为多方面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必须加快施工进度,致使这期间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比较集中,无法进行有规律的劳作;因为季节、歇工、天气等影响,导致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固定。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难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给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另外,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给劳动者带来的危险性较大,有时会发生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问题多而负责。
劳动合同是公司合理使用施工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巩固劳动纪律的一个重要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也是处理纠纷的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
2 公司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劳动用工制度不尽完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依法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当前公司的部分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是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开展进行的,使得公司在规章制度的制订上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与新《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公司规章制度制订不及时。没有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精神修改和完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给公司埋下很大的劳动争议隐患。
第二,现有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的制度应结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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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比如有关强化企业劳动纪律方面必须明确规定劳动者应遵守哪些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如何处理等具体内容。
2.2 劳动用工管理和操作不规范
公司虽然制定了劳动用工制度,但在具体管理和操作上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用工录用条件不规范。《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公司在录用新人时,对录用条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导致在试用期欲解除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时,却无法提供劳动者不胜任哪些用工条件,而导致解除带来较大的风险。
第二、考核相对滞后。首先,公司目前实行系统管理,加大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考核难度,得到的考核结果参考价值不是很大。其次,由于公司员工众多,项目较分散,人员流动性强,关于新员工试用期、见习期的考核制度不全,考核力度不够,人资部不能够及时了解新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作表现,对于那些达不到要求的新员工不能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给今后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不少的麻烦。再次,对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公司没有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那些表现较差、不符合公司用工条件的员工没有及时终止劳动合同,使得公司在今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较为被动。
第三、历史的沉淀。建筑公司正处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拥有较长的历史,过去管理思想经过历史的沉淀给公司现有的管理理念带来很大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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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过去公司通过顶岗、顶替等方式纳入新员工,给公司留下了一部分待岗、离岗休养的员工,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技能低下等问题严重阻碍公司的前进步伐,而这部分人员很多都是为公司贡献至少十五年,对于他们的劳动合同管理难度较大。
2.3 劳动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自《劳动合同法》颁发以来,部分项目领导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了解不足,用工较随意,给公司带来很大的用工风险。一是项目负责人没有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及时敦促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停止劳动关系,也不监督职工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三是部分职工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视劳动合同的约定,我行我素、擅自离岗,损害公司利益,而部分项目负责人对这些现象迟迟不向公司报告,致使劳动合同管理相关手续相对滞后。
2.4 《劳动合同法》的颁发带来的冲击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束条件增多,解雇员工难度加大。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在最近几年将面临大范围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在用工上相对被动。
3 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及时开展劳动关系清查,摸清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司是一个国有大型建筑企业,也是一个老企业,人员构成比较复杂。部分职工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或终止而未履行相关手续、项目员工不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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