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11300720220 姓名:江飘平 PTSS110041.01科技简史
论科技史背后的中西方文化分野
江飘平
信息学院 微电子学系 11300720220
纵观整个人类的科技发展史,从古代中国的技术领先到近现代西方科学的全面鼎盛,这样格局的变化跟文化的兴衰起伏如出一辙。科学发展进而使技术的跃迁式跨进,让西方文明在短时间内霸占整个地球,中国国门被炮声炸开的那一瞬间就已经预示着西方文化的入侵。科学与技术两方面的强盛促进了西方文化的蓬勃,而其强盛本身又是以文化为基础所酝酿而生。有人说“全球化”不如说是“西方化”,灿烂千年的东方文明遭受着西方文明的威胁和挑战。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如何面对?对科技史的学习促使我去思考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去探索中西方哲学精神的不同,对中西文化分野的历史进行反思,进而再对中国文化的发展前景提出自己的看法。
中西文化在“轴心时代”产生的变革
20世纪上半叶,德国的著名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文化学概念,叫“轴心时代”。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里,雅斯贝尔斯具体解释了“轴心时代”的含义。他认为在公元前600年到公元之交的这几百年间,在中国、印度和西方这三大文明地区,不约而同地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文化变革,这场文化变革的结果,导致了三大宗教的产生,即儒教、佛教和基督教。雅斯贝尔斯强调,“轴心时代”所发生的重大精神变革及其所开创的精神资源,一直到今天仍然是我们生活世界的重要精神根基。在“轴心时代”以前,中西文化都具有浓郁的迷信色彩,鬼神崇拜是它们的共同个特点,而他们之间的差别相比起它们的共性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经历了“轴心时代”以后,中西文化开始向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
我们先来看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在“轴心时代”经历了一个很重要的变革,第一步是从殷商时代的尊神事鬼的巫觋精神向周代的尊礼敬德的宗法精神的转换;第二步则是从周代尊礼敬德的宗法精神向春秋战国时期的内在自觉的伦理精神的转换,这个转化过程从孔子的“仁”和子思的“至诚”,到孟子的“四端之心”,可以说是基本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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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商时代,人们崇拜的对象非常多,从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直到先祖先妣、先王先公,人们求神问卜,尊神事鬼,迷信精神非常浓郁。孔子后来也指出,殷商文化的特点就是尊神事鬼,把鬼神的意志看得非常重要,诸事均需先卜而后行。到了周人那里,就开始表现出所谓的“敬鬼神而远之”的人文精神,“以德配天”的思想被大力宣扬,这种态度的转变是非常重要的。周人取代了殷商的政权之后,他们不仅进行了一次政治权利的交换,而且更重要的是进行了一场宗教革命,这场宗教革命的实质就是把殷商时代的“帝”和作为帝廷臣正的先祖先妣这样一些带有血缘崇拜和自然崇拜色彩的鬼神,转变为与人德直接相关的外在礼法典范。如果说殷商人最高神是“帝”,那么周人崇拜的最高神就是“天”。或者说是“天命”,这不再是一种血缘崇拜或民族祖神的形象,而是一种“无亲无常”的抽象道德主宰。它们取决于人德,即“以德配天”,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而人德又表现为具体而严苛的礼法制度,因此“尊礼敬德”就可以“膺受大命”,而“不敬厥德”则会“早坠厥命”。到了春秋时代,面对着周王朝的“礼崩乐坏”的混乱场面,孔子又用内在的“仁”来充实和改造外在的“礼”,并将“仁”解释为内在于人性中的爱人之心和忠恕之道。孟子则进一步将与生俱来的人性善端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将内向发掘仁义礼智等善端作为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理想的基本根据,从而将周代尊礼敬德的宗法精神改造成为儒家内在自觉的伦理精神。 对于儒家来说,人与天命的关系,或者天人合一的理想,只是一个从内向外的道德修养的过程,人们只需要从内心和本性上去下功夫,就可以“成已成物”,“内圣外王”。《孟子离篓下》说的很清楚:“天下之本在于国,国之本在于家,价值本在于身。”因此一个人只需要修身养性,就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经过这样的文化变革过程,先秦儒家开创了一条道德内敛的进路,从此之后,中国文化就专注于对人的内在道德良知的发掘,说到底,也就是专注于人的道德修养。几千年来,中国儒家文化基本上就沿着这样一条道路前进,并由此而形成了中国文化的主体精神或基本精神,即协调的现实精神。这种基本精神使得中国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表现为一种伦理文化,它侧重于内在的道德修养和现实的经世致用,强调从内在心性的修养出发,通过“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之道,最终实现“内圣外王”的大同理想,实现天人合一的鹄的。这样一个从内向外的修养过程,就是中国儒家文化的基本路向。而由商周外在的鬼神崇拜和宗法礼仪向儒家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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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德心性的聚敛过程,则是中国文化在“轴心时代”所发生的重大变革。 西方文化在“轴心时代”也发生了一次非常重要的变化,但这个变化恰恰是一个外在超越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内在聚敛的过程。这个外在的超越过程,简单地说,就是从自然崇拜的希腊多神教以及律法主义的犹太教向唯灵主义的基督教的转化。
众所周知,希腊多神教是一种自然崇拜的宗教,充满了感性的、活泼的、欢快明朗的色彩。我们看到了诸如宙斯、阿波罗、阿佛狄洛特、雅典娜等这一类神明的时候,往往会由衷地感到高兴,我们喜欢他们,因为他们与人同形同性,他们具有人的形体,而且往往比人更健壮、更美丽;同时他们也具有人的七情六欲,像人一样有优点也有缺点。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觉得他们可亲可爱,具有鲜明的美感。我的小时候就播放过一部叫《奥利匹斯星传》的动画片,我印象中我自己会在放学后守在电视机前看,神话故事在亲情伦理中显得趣味横生。就此而言,希腊诸神是童年时代的神,具有儿童的一切优美与和谐的特点。在希腊文化之外,还有一个希伯来文化,当然不能够算是西方文化,但是它缺构成了基督教文化的重要渊源之一。希伯来文化在古代主要表现为一种宗教,即犹太教。犹太教是一种律法主义的宗教,充满了苦难意识和罪孽感。希伯来宗教与希腊宗教之间的差别,很可能是由于这两个民族自身的命运而导致的。希腊民族是一个自由的民族,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爱琴海畔,这个民族的自由天性也表现在他们的神话中间,因此希腊的神给我们一种欢快明朗、无忧无虑的感觉;但是犹太民族自公元前14世纪来到伽南以后,先是被埃及人统治,后来则相继被一个又一个的其他民族,如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亚历山大时代和塞琉西王朝的希腊人,以及罗马人等等先后统治。由于犹太民族长期处在异族的统治之下,所以他们容易产生一种强烈的不幸意识。这种不幸意识,是犹太人在反思自己民族的不幸命运时产生的。当在外族通知中的反抗始终是徒劳,他们就把这不幸的根源归结于自己的不洁净和不虔诚,即对上帝的不虔诚,所以产生了一种沉重的罪孽感。犹太人如何才能克服自己对神的不虔诚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严守各种外在的律法,所以犹太教充满了律法主义色彩。这种律法主义,特别强调苛严的条文、规定,比如什么东西不能吃,什么东西不能用,什么东西必须奉献给神。犹太教的禁忌非常之多,除了“摩西十诫”之外,还有数百条律法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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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轴心时代”,西方文化经历了从明朗欢快的自然成崇拜的希腊多神教和外在刻板的律法主义的犹太教,向完全鄙视现实生活、崇尚天国理想和灵魂超越的基督教的转化。这个转化过程就是西方文化在“轴心时代”完成的重大改革,它使得西方文化具有了一种形而上学的特点。从希腊的有血有肉的、神人同形的多神教,向贬抑肉体、超越现实的唯灵主义的基督教的转化,其结果,使得人们不再关心现世,不再关心肉体,不再关心物质生活。人们把眼光投注到天国,这样就形成了西方文化的一种基本精神,即超越的浪漫精神。在新约福音书中,耶稣明确地表示:“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基督教的这种灵肉分离的基本观念导致了人和现实世界的分裂,造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的一种普遍的人性异化的现象。 现在,我来归纳一下。在“轴心时代”,中国文化经过了上述两个阶段的转化,最终形成了一种关注与现世道德修养的人生态度,一种协调的现实精神,这是中国文化的主体精神。在与此大体相同的时间里,西方文化完成了从自然主义的希腊宗教和律法主义的犹太教向唯灵主义的基督教的转化,使得人们把眼光关注于天国理想和上帝的救恩,而对现实的物质生活采取一种鄙夷的态度,至少在表面上是鄙夷的态度,这样就导致了一种超越的浪漫精神。这是在“轴心时代”中西文化所发生的根本性的变革,一个是向内敛聚的,一个是向外超越的,从而造成了中西文化的历史分野。
中西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西文化的主体精神,通常把中国文化成为伦理文化,把西方文化成为宗教文化,前者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规范,后者则注重于人与上帝之间的信仰关系。那么现在来分析一下中西方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什么样的,这种文化内的基本精神导致了最终科技发展的结局和面貌。
中国文化自古以来,对于宗教就采取了一种非常理智的实用主义的态度。虽然官方和百姓常常要定期举行祭天、封禅、拜祖、祭孔等活动,但是中国儒家知识分子心中都非常清楚,这些敬奉鬼神说到底就是为了教化百姓。这种清醒的实用理性精神,《周易》里面有一句话体现,叫作“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归”。所谓“神道设教”,就是说,相信鬼神无非是劝勉大家从善,是为了教化的目的。不是为了信仰而讲道德,而是为了道德的需要,才拉出一些鬼神。但话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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