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王利明《民法》第6版章节题库第十七章共有一、概念题按份共有(东财2011年研;上海海事大学2007年研;浙大2002年研)答: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其法律特征是:①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②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依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③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财产的全部。二、简答题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南开大学2003年研)答: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①按份共有人有权依其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②按份共有人有权按照约定管理其共有财产。③按份共有人享有物权请求权。④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其份额。⑤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⑥全体共有人有权处分共有财产。(2)按份共有人的义务1/6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共有人在依据份额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该义务主要是承担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三、论述题1.试述“优先购买权”的基本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及法律意义。(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研)答:(1)优先购买权的基本内容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它属于消极形成权。(2)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①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造成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害,《物权法》第101条规定,共有人转让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③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房屋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另外,当抵押财产因抵押权的实现而由他人受让时,承租人可以对抗新所有权人。当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变卖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④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2/6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又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因此,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按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来对待。合伙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特征:a.其他合伙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物权。b.其他合伙人优先购买权是物权请求权。c.其他合伙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期待权。d.其他合伙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3)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条件①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实质要件——“同等条件”a.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条件。在买卖合同中,价格条款是其核心条款,集中反映了合同当事人的利益。b.除价格外,衡量“同等条件”还应当考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c.在特殊情况下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确定“同等条件”。②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形式要件——“行使期限”优先购买权在标的物出卖后“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的,即视为放弃。大陆法系各国一般规定“一定期限”从权利人收到出卖人(或第三人)的出卖通知时起算。在我国民法上,对优先购买权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a.在共有关系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共有人在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b.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3/6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4)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意义①优先购买权是对出卖人所有权行使设置的一个合理的负担,是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先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②秩序价值。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维护经济生活秩序,立法者确立优先购买权。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前,先买权人已于事实上占有、使用出卖的标的物,并在生产、生活上对其形成了一定的依赖。③效率价值。优先购买权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物质财富的经济效益,以做到物尽其用。④公平价值。为了维护先买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出卖人与第三人的交易自由进行适当的限制是必要而适当的。同时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为同等条件,且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因而对出卖人利益并未造成实质损害。因而我们认为,优先购买权制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满足了社会主体在民商事领域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合乎社会需求的。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可以使已成立的法律关系,归于无效和消灭,因而具有非常强的制约性,是对权利人权利行使的一种制约。2.简述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北航2011年研)相关试题:(1)论述民法中的共同共有。(论述题:中山大学2010年研)(2)简述共同共有概念的含义、这种共有的法律特征及其内外部关系。(南京大学2003年研)答:(1)共同共有的含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4/6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2)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①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或者是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是合同约定的。没有共同关系这个前提,共同共有就不会产生,而丧失这个前提,共同共有就会解体。②共同共有没有共有份额。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所以,在共同共有中,各个共有人的份额是一种潜在的份额。③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平等地承担义务。但是,在合伙关系中,依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合伙人可以按一定的份额享有表决权,也可以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3)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某个或者某些共有人有权代表全体共有人管理共有财产时,则该共有人可以依法或者依合同对共有财产进行管理。①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②共同共有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对于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的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③共同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同时,由于共同共有主要是因婚姻、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着更密切的关系,因此,共同共有人不能像按份共有人那样转让自己的份额(这种份额是潜在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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