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货
一、存货概述
1.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存货的特点 ⑴一般为有形动产; ⑵具有流动性;
⑶具有获利性和潜在损的可能性;
⑷一般随实物转移而一次性转移,而且实物转移与价值转移存在着不一致。 3、确认条件: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取得存货的核算 (一)取得存货成本的确定 1.外购存货的成本
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核算,不计入存货成本。
2.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
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3.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4.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5.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6.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二)存货增加的核算 1、外购存货的核算
(1)一般处理:含收货付款、收料未付款、付款货未到 借: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 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预付账款(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财务费用(享受的现金折扣) (2)一般处理(具体): ①收料付款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预付账款
财务费用(享受的现金折扣)
②收料未付款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③付款料未到
借: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预付账款
财务费用(享受的现金折扣) 待货物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材料采购) (3)暂估入账
月末,如果企业收到材料或者商品,但有关的结算凭证尚未取得,企业应先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注:全面反映企业资产,避免存货期末出现红数,下月初应红字冲销。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红色数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红色数字) (4)购货过程中发生短缺毁损
A.如能明确为购货方少发货或运输单位事故所致,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供货方 其他应收款——运输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在途物资 B.如需查明原因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在途物资 2、自制材料、产品
⑴成本构成: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⑵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计入存货成本: A.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B.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C.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 投入成本时)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成品验收时) 贷:生产成本 3、委托加工物资 (1) 委托加工物资概述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①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物资成本;②支付的加工费;③支付的加工物资应负担的运杂费;④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小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并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2)主要账务处理: ①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单位
贷:原材料 ②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借: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时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③支付往返运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单位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④收回完工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例】2013年3月18日,甲公司委托某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消费税
税率10%),发出的原料及主要材料成本为50 000元。7月 28日支付加工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4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 800元。7月30日,收到委托加工完成的材料,并验收入库。
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3月18日,发出原料及主要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某企业 50 000 贷:原材料 50 000 (2)7月28日,支付加工费用时: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50 000+40 000)/(1-10%)=10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 000×10%=10 000 ①如果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 800 ——应交消费税 10 000 贷:银行存款 56 800 ②如果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某企业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 800
贷:银行存款 56 800 (3)7月30日,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时: ①如果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 9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某企业 90 000 ②如果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原材料 10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4、接受投资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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