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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社会治理正能量
作者:肖飞
来源:《检察风云·创新社会管理理论》2014年第02期
【摘要】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江西省赣州市立足现有干部资源,引导原籍干部参与家乡社会治理工作,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将大量不稳定隐患处置在早期、化解在萌芽、控制在当地,为人口大市、警力小市如何运用社会资本、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进行了有益探索。 【关键词】原籍干部 社会资本 社会力量 社会治理 维护稳定
当今中国正处于矛盾多发期,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根据本地地域大、人口多、分布广、警力少、离省城远、传统应急处突救援难,而且客家人乡土意识重、家族观念强等特点,立足现有干部资源,组建市县两级原籍干部维稳工作队,探索原籍干部参与家乡社会治理工作,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将大量不稳定隐患处置在早期、化解在萌芽、控制在当地,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连续五届20年被评为全国综治优秀市,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综治“长安杯”,为赣南苏区的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孵化组织
组建工作队伍,把分散人员凝聚起来。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专门文件,并会同组织部门、综治部门在本级按照18个县(市、区)和赣州开发区的行政区划,组建19支原籍干部维稳工作队,从市直单位抽调15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各人籍贯或出生成长地,分别编入自己原籍地的维稳队伍,参与做好自己原籍地的社会治理工作。工作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一至两人,联络员一至两人,实行队长负责制,工作队的队长是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工作队的召集人和组织者、管理者、监督者;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将本地所属科级以上干部分别编入乡镇、村居维稳工作队。同时编制原籍干部维稳队伍通讯手册,人手一册,方便日常工作联络。当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或君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时,充分发挥原籍干部在当地的人缘、地缘、亲缘优势,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人员疏散等工作。目前,全市3万多名原籍干部活跃在社会治理工作第一线。
明确工作纪律,把参与行为规范起来。本着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支持并鼓励原籍干部主动参与家乡社会治理。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被征调干部参与原籍地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做到“四要”。即:要坚决服从命令。原籍干部接到应急调用集合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迟到、搪塞或拒绝参与。要主动开展工作。原籍干部到达现场后,立即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寻找自己熟悉的亲戚朋友,做好政策宣传、法律教育、思想疏导和人员劝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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