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德书院自管会东区13号楼公共空间值班人员管理规范
第一, 根据排班表,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前至13号楼111门口安置的信箱处,用自己配备的信箱钥匙取出111室钥匙。
第二, 进入13号楼111完成签到表的签到记录并值班(登记签到时间并签名),签到情况将作为薪金发放的一个重要参考。
有关受理横幅位以及宣传栏的使用申请的职责规范:
第三, 在值班当日13:00和18:00时两次查阅公邮收件箱1.汇总当日收到的(包括前一天18:00之后的)横幅,宣传栏申请书,并转发至矛盾老师邮箱(不需要发重复的)。2.将当日以及前一天18:00后收到的矛盾老师的回复统一转发给申请人。3.记录下新增的矛盾老师审批通过的横幅,宣传栏申请书相关信息,以供值班日抄录。 第四, 进入值班室后,将新增横幅,宣传栏相关信息抄录在审批汇总本上,并严格根据本子上记录的审批结果来审核借用确认书。
有关受理活动室使用申请的职责规范:
第五, 值班期间受理针对活动室使用的申请,注意志德书院自管会各部门的例会时间(例会时间表见活动室借用记录登记册),该时间段内,相应活动室不得出借。
第六, 凡受理的活动室使用申请,必先查阅两周内的活动室出借记录,避免重复出借,对于提前14天以上的活动室使用申请不予批准。 第七, 受理活动室使用申请时,必须遵守一张申请表只限一个活动
室及一个时间段的使用规则,申请表不得重复使用,故对一张申请表于一次性申请超过一个活动室或者超过一个时间段的,则不予受理。第八, 在没有出现第六第七条的相应情况下,注意申请报上的签名条件,满足者则给予相应的活动室使用权限,在活动室借用记录登记册上按格式作好记录,并在申请表上盖章。
第九, 一旦值班人员在申请表上盖章,则申请时间段内的活动室使用所产生的一切涉及申请流程不规范或申请时间冲突的责任事故将一律由值班人员承担。对于责任事故的发生,将记录值班人员的考勤情况,并纳入期末薪资结算统计。
有关管理导师见面室的相关职责规范:
第十, 在完成签到工作以后,首先确认导师见面室的导师值班情
况,存在导师值班室未正常开放的情况应在值班工作完成以后告知志德书院自管会青志实践部的相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一, 在相应值班日晚6:30,整理值班所需的相应物件,注意关闭111活动室的门窗灯与空调设施,开始对107与109导师值班室进行清洁整理工作。
第十二, 清洁工作涉及室内物件摆放,地面整洁,垃圾桶清理,与饮水机管理,相应要求参照值班培训内容。(物件无杂乱摆放,地面无明显污物,窗户的关闭情况视导师要求会做出相应调整,饮水机关闭,及时更换垃圾袋)
第十三, 对于导师见面室的清洁整理工作的完成度最终由每天相应
导师的反映情况决定,一旦发生由导师反映导师见面室的卫生问题,则相应值班日的值班人员将承担责任,责任记录将纳入期末薪金结算统计。
第十四, 在完成导师见面室的清洁整理工作以后,务必关闭导师见面室的灯与门窗,一旦发现在值班完成后未按要求关闭活动室门而引起财产损失的情况,将由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第十五, 对于值班情况会由志德书院自管会青志实践部委派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结果将纳入考勤核算。
第十六, 值班人员如有突发情况无法完成值班工作的,需至少提前一天与有关负责人联系进行协调。
复旦大学志德书院自管会青志实践部
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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