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方案 5.1 编制依据 5.1.1 投资管理服务范围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条款第二条服务范围及内容所列关于投资管理服务范围。 5.1.2 相关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5.1.3 涉及的参建公司及相关合同
1、 签订的《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2、 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 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2 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5.2.1 设计变更、政策变更和现场签证
主要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时做出检查、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供建设单位参考决策。
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政策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投资控制目标,并向建设单位提供投资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5.2.2 总包施工范围外的工程招投标
提供对招标文件、评价方法和标底或投标控制价的咨询意见
5.2.3 合同管理
参与总承包、甲指分包、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等经济合同的洽谈工作,提供有关询价服务; 5.2.4 索赔管理
当索赔事项发生时,依据承发包合同,向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及时处理各类索赔事宜,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5.2.5 工程造价审核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期工程款申请,由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公司审核,项目管理单位对审核数据进行复查。
5.2.6 配合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总投资进行估算并对其审核,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5.3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5.3.1 工程变更的概念
工程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工程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工程变更应以图纸或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工程变更的提出公司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总包单位。 5.3.2 工程变更的控制措施
1、 工程变更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2、 对于其他变更,以最优化的经济、技术方案进行变更; 3、 工程变更计量支付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支付。
5.3.3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的审查内容:技术影响、范围影响、费用影响、进度影响、风险影响、资源影响、其他相关影响。
工程变更须经审批后方能执行。若遇特殊紧急情况,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但应及时补办变更审批手续。
总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报《工程变更报审表》和《工程变更申请审批单》;
总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图如下:
总包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监理单位根据根据施工图或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项目管理单位审查、核实 建设单位接到设计变更申请 送达建设单位合同预算部作建设单位代表下发变更通知单 进入审批流程 为成本动态控制原始凭证 项目管理单位监督执行 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总包单位执行设计变更 5.3.4 工程洽商管理流程
工程洽商是指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提出的不适用于设计变更的事项。
总包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由监理单位提供技术意见,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提供造价预估,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提供变更工期该项洽商是否产生时间变更后报建设单位代表审批。
总包单位提出监理单位提造价咨询单项目管理单位商是否会造进入建设单位审批流程后下发结果 项目管理单造价咨询总包单位
5.3.5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5.3.5.1现场签证的提出条件
对于设计变更图纸或设计变更单中不能直接计算出工程量增减变化或施工方法不能在设计变更单中体现的设计变更,总包单位必须填报现场签证单。
对于直接采用工程洽商单不能够反应工程量增减变化的洽商,必须填报现场签证单。
对于经业主代表同意,由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指令而发生的设计图纸之外且属于总包施工范围外的施工任务,可使用本现场签证单。
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填写《现场签证单》并附相关资料(附图、工程变更指令、工程洽商记录、费用申请预算书、发票、合格证等资料),签证内容应与工程变更指令或变更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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