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流通渠道,带动区域专业化生产,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形成产业优势,节省交易成本,提高运销效率和经济效率。目前,这种模式在“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方面有待发育和完善,只能称作松散型或过渡型。但“专业市场”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其发展方向就是类似于贸易公司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发展方式。
4、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
据农业部1999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50个县的30334个有利益连接机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调查统计,这些经营组织实现总产值4902亿元,利税476亿元,产值利税率9.7%,明显高于一般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此外,这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共连接农户达3900多万户,约占全国农村总户数的15%。在这些经营组织中,按组织类型划分,以各种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龙头企业带动型是主体,约占总数的66%,以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带动型占26%,其他类型占8%;按主导产业、产品划分,种植业占39%,畜牧业占24%,其他占37%;从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占48%,中部占45%,西部占7%。各地都把抓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重点,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科技创新、加工增殖、组织营销的作用,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各地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贷款贴息资金达5亿多元,以各级农业银行为主的各种贷款400多亿元。一批开拓能力强、加工增殖潜力大、带动农户多的大型龙头企业逐步发展起来,已经列为省级龙头企业的有700多个,其中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有60多个。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四、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和方向
1、制约江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五大瓶颈
与全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和相邻省份的发展速度相比,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无论从速度、规模和效益水平来讲都还比较低,并呈现出差距明显拉大的趋势。江西省农业厅有关人士认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这种现状,已经成为制约江西农业整体效益提高和发展的瓶颈。
建国以来江西农业曾有过令人瞩目的辉煌,曾经为江西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提供过不可磨灭的有力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江西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夯实,绝大多数江西农民初步摆脱了贫困。然而,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体制转换中,江西经济的发展与全国多数省份相比逐步拉大了差距。江西农业的资源比较优势也没有得到进一步提升而转变为经济优势,整个农业经济与中东部省份相比逐步拉大了距离。
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相比,江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问题和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少,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少。与周边省份相比较,江西的龙头企业(组织)数量仅相当于邻省的30-50%,这与农业大省的地位是不相称的。
二是小,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规模小。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全省销售收入达到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只有19家,全省2536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的销售收入总额仅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2.7%,仅相当于4个吉林长春大成集团、9个内蒙古草原兴发集团的销售收入。
三是弱,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户的能力弱。据初步统计,2000年全省龙头企业(组织)直接带动农户数为99万户,平均每个企业(组织)带动1000户。
四是差,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的经济效益较差。据统计,2000年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销售收入为94亿元,利润13.2亿元,创汇6826万美元,上缴税金6亿元,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增加收入17.7亿元,其销售收入、盈利水平、上缴税金等都远远低于相邻省份。
五是低,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的科技含量低。江西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目前营销的产品质量、运作机制、营销手段、科技创新能力绝大多数仍处在较低层次,缺乏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更缺乏市场知名品牌。
加入WTO以后,江西省传统的大米、生猪等大宗农副产品面临被外部农副产品借助技术与资本双重优势挤出市场的挑战,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安置问
题也更加突出。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升江西省农副产品优势,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民增收目标的希望之路。
2、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和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加工农副产品为主,一方面需要组织大量的农户,为其提供生产原料,另一方面其加工的产品又要推向市场,进入消费者群体,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完成了一、二、三产业的一系列对接,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企业盈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其主要特点是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龙头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拉动了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客观上既促进了生产基地建设,带动广大农户稳定地发展生产,又依靠精深加工提高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引向了国内外大市场。
推进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可以促使农业由弱质、低利产业变为盈利、创汇、可持续发展的强质产业;另一方面,又可以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分散的农户逐步引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经济实体,使农业和农村经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引导广大农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可以肯定地说,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新时期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又是农村生产关系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是新时期解决江西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
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设和扶持,对江西省的农业发展可以起到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
1)促进农业生产实现规模化经营:通过发展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完善了以主导产品为核心的农业区域布局,促进了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
2)实现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进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自然资源,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龙头企业的兴起,充分挖掘了资源潜力,带动农户增强了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3)推动科技进步和发展创汇农业:市场的竞争是科技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吸纳优秀人才和采用当今世界上领先的科学技术,不断地提高企业档次和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带动农户和地区科技水平的提高,进而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入WTO后,龙头企业在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素质的同时,对加工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原料,也将按照市场需求,不断地提出标准化和科技含量的要求,从而带动农民素质的提高,促进科技进步。
4)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在当前农户拥有充分生产经营自主权的情况下,依靠一般性号召和进行理想化的规划指导,解决不了现实问题,采用计划经济时期那种行政命令的方式,更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并附之以政策引导是一个重要途径。用经济利益和能得到的经济实惠,通过建立完善的利益机制引导农民自觉地进入结构调整的行列。农民不愁产品卖不出去,又有了稳定的收入,自然就按照企业的生产导向,主动地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规模化生产。企业的加工也得到了保证,并通过精深加工环节,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挑战的需要,也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新时期进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目标的方向,是将江西省建成沿海地区农副产品基地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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