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培训纲要 1· 赞科夫的“实验教学论体系”的中心思想和主要教学原则。
要点:赞科夫教学论的中心思想就是:以尽可能大的教学效果来促进学生的一般发展,或者说致力于探求新的途径去促进学生的一般发展。其主要教学原则有:高难度原则、高速度原则、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使所有学生包括差生都得到一般发展的原则。
2. 巴班斯基的教学过程最优化理论的基本内容。
要点:(1)提出一些基本概念。 “最优的”是指“从一定的标准来看是最好的”。最重要的标准是效果和时间。“最优”不等于“理想”。它是特指一定条件下的最优。巴班斯基认为,应该把教学看做一个系统,从系统地整体与部分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问,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考察教学,以便达到最优处理问题。(2)关于教学过程的结构和环节。认为教学活动过程应该包括社会方面的成分(目的、FJ容-),心理方面的成分(动机、意志、情绪、思维等)和控制方面的成分(计划、组织、调整、控制)。他规定教学过程的结构成分如下:教学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结果。他规定的教学环节是:①掌握教学的社会目的和任务,并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化;②根据学生的特点,使教学内容具体化;③选择最优的形式和方法;④在教学统一寸过程中,师生的相互作用;⑤通过日常检查和自我检查,随机调节;⑥一定阶段的分析,查明尚未解决的任务,以便在新周期中加以考虑。(3)关于教学最优化的方法体系。即“相互联系着的、可以导致教学最优化的所有方法的总和。”(4)关于实施教学最优化的程序。①综合地掌握教学任务,并在研究学生在某一时刻的实际可能的基础上,使任务具体化;②选择在该条件下最优组织教学过程的标准;③研究制订一整套该条件下的最优手段;④尽最大可能地改善教学条件;⑤规定的教学计划的实施;⑥依据标准,分析教学过程的结果。 3. 布鲁纳的结构课程论的主要思想和教学原则。
要点:布鲁纳教学论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我们将教些什么?什么时候教?怎样教法?”其中,“教些什么”是最主要的。(1)学习学科的基本结构,“不论我们选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2)早期教学,“任何学科的基础都可用某种形式教给任何年龄的任何人。”(3)发现学习。他提出的教学原则有:(1)动机原则。(2)结构原则。(3)程序原则。(4)反馈原则。 4· 什么是教学原则,举例说明几种常用的教学原则及运用。
要点: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主要有:(1)直观性原则;(2)启发性原则;(3)巩固性原则;(4)循序渐进原则;(5)因材施教原则;(6)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5. 什么是教学方法,举例说明几种常用的教学方法及运用。
要点: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的基本依据:(1)教学目的和任务的要求;(2)课程性质和教材特点;(3)学生特点;(4)教学时间、设备、条件;(5)教师业务水平、实际经验和个性特点。常用教学方法有: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和实验法等。
参考书目: 《教学论稿》王策三著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12月第2版)(2008年7月第20次印刷)
《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l版)(2007年11月第27次印刷)
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一、依法治教的意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思想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实施科教兴国的要求来衡量……教育系统自身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治教的意识亟待提高。(摘自陈至立: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开创21世纪教育振兴的新局面l999年12月7日)
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在社会、学校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国民素质、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进程,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依法治教的过程中,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在遵纪守法方面做好表率,发挥人民教师应有的作用。 教师要遵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本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要求。教师应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
教师要守法: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教师的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要求教师应当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及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因此,教师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育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 二、依法治教的涵义
依法治教,指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依法治教的主体: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认为,能够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国家教育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学校及其它国家教育机构、教育者、受教育者及其他公民,其中最重要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1)教育行政机关;(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3)教师(包括其他教育者);(4)学生(包括其他受教育者)。
依法治教的范围:(1)国家机关的教育管理活动;(2)其他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办学活动、学校管理活动、教育教学活动、教育集资和捐资助学活动以及其他教育活动等等。
依法治教的依据:(1)宪法有关教育的条款;(2)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小学管理规程》等等;(3)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妇女权益保护法》、《残疾人
权益保障法》;(4)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到教育的条款,也是依法治教的重要法律依据。 三、依法治教的内容
第一部分:了解《教育法》和《教师法》对教师素质和教育工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二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二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部分: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学校教育的要求
(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2)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 (3)
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大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倡导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4)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八)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 参考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基厅[2004]12号)
第四部分:知道《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对课程改革目标、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课程改革的目标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
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凋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课程标准
3.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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