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项目建设,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和融资难的瓶颈,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做实投融资平台,
建立融资、投资、建设、
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整合政府资源,进一步完善、
充实投融资平台,建立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高效统一的投融资体系,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
明确政府对各投融资平
台的管理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融资平台具有监管职能。各投融资平台要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管理水平。
2、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原则。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
化资源配置的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按各公司的职能定位,对可利用的政府存量资产资源和无形资产等整合充实
到各投融资平台,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
3、土地资源、统一管理原则。
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
土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支持各投融资平台通过投资获取储备土地作为偿还债务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为确保政府对土地资源的一级垄断,各平台储备土地的处置必须统一归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4、稳健经营、风险防范原则。
坚持“三不”“三平衡”原则:
即县财政不直接给投融资平台提供融资担保;各投融资平台对国、省、市专项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交叉使用或挪作他用;各投融资平台之间不得互相担保,更不得对外担保。即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
各投融资平台在净资产与负债、
投入与产出、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三方面保持相对平衡,防止投资过度膨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主要任务
1、履行县政府融资职能。按照县委、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握紧拳头保重点”的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
2、履行县政府投资职能。按照县政府投融资业务范围,参与县本级政府项目建设的投资。
3、履行县属国有资产经营和财政专项资金市场化运作职能。按县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负责筹措县政
值。
4、履行县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偿还职能。各投融资公司按职能定位,按期偿还各自经营领域所承担的到期债务。
5、履行县本级重点项目“孵化器”职能。以县属国有资本的先期投入,引导和带动战略投资者参与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二、投融资平台的业务范围及资产注入方式(一)平台业务范围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我县现有投融资平台实际,重点完善、充实六大投融资平台:
1、城投公司。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2、澧州实业公司。全县工业项目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
3、水利投资公司。全县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4、交通投资公司(筹)。全县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5、城头山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建设投融资。
6、澧州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部新城主体建设项目投融资。
(二)资本注入
对县土地资产、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地产、房产)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及企业遗留资产的产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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